纽约市议会通过《游民权利法案》 市长亚当斯权衡是否签署
纽约市议会上个月一致通过了一项《游民权利法案》(Homeless Bill of Rights),只待市长签署生效。法案如生效,将使纽约市成为美国第一个法律上开放游民露宿某些公共场所的大城市。《游民权利法案》明确规定游民和住在收容所的人所享有的11项权利,其中第7项就是露宿(公共场所)的权利。法案的提出者之一、纽约市公益维护人威廉姆斯(Jumaane Williams)表示,市府不应取缔游民露宿或搭建账篷,更应关注游民危机的根源,包括:房价高涨、失业、种族主义、药物成瘾和精神疾病等问题。
亚当斯的发言人利维(Fabien Levy)表示,市长仍在评估这项法案。如果亚当斯签署的话,将标志着他的政策逆转。亚当斯上任以来曾经执行地铁安全计划,派出警察和环保卫生人员清除游民在地铁隧道中所搭建的帐篷营地,将他们强制送进收容所。市府颇以这项政策自豪,利维就表示,地铁安全计划已使4,600多名纽约游民获得了所需的帮助和住所。
目前纽约市对于在公共场所露宿有着不少限制规定,如大多数市立公园在凌晨1点关闭,人行道和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并禁止乘各躺在地铁的长椅或座位上——尽管执法不严。但是由于寻求庇护的无证移民持续涌入纽约市,人数已超过6.1万人,市立收容所早已无处收容,市府为此大伤脑筋。因此如果亚当斯改变政策,签署《游民权利法案》,开放游民露宿公共场所,也不是不可能。
CBS新闻日前还报导,根据他们收到的一份市府机密备忘录,市府甚至正在考虑封闭大片市区街道搭建临时住房来收容无证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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