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租屋券申请资格 纽约市府增加还是节省开支?
纽约市议会上周通过一揽子法案,放宽租屋券(rental voucher)申请资格,协助低收入民众尽快找到住所。纽约市长亚当斯在法案通过之前即表示反对,认为将大幅增加市府开支并导致申请案堆积如山;但法案支持者认为,法案有助减轻收容所的负荷并节省开支,市府才是自相矛盾。
根据纽约市现行租屋援助计划规定,面临被驱逐或无家可归风险的低收入民众,必须在收容所住满90天后,才能申请租屋券。市议会上周通过的法案取消了在收容所住满90天的规定,并且不管收入来源或工作状况,都有资格申请。
亚当斯政府在法案通过前即表示,市府支持取消家庭必须在收容所住满90天的规定,但不是连个人都一并取消住满90天的规定。
市府透过声明指出:“这些法案不仅将在未来五年内使纽约市花费约170亿美元,纽约市纳税人的负担将因此增加数十亿美元,而且将造成一长串申请租屋券的等候名单,让面临无家可归、亟需住房补贴的纽约民众丧失了优先顺序。”
但是提出法案的市议会副议长艾亚拉(Diana Ayala)则表示,市府提议的只取消家庭必须在收容所住满90天的规定,无助于解决问题,因为只是多发放几千张租屋券而已。
法案的支持者也反驳市府开支将因此大量增加的说法。根据游民收容所和支持性住房提供机构Win的分析,市府在传统收容所中安置一个三口之家的成本平均为每晚188美元,为该家庭提供租屋券的成本每晚只要72美元。现任Win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前市议会议长柯奎英(Christine Quinn)表示,目前纽约市面临移民危机,放宽租屋券申请资格,可以帮助许多人离开收容所,获得永久性住房,让出收容所床位给无证移民,市府反而可以不用花大钱租酒店来安置无证移民。
市府坚持认为,放宽租屋券申请资格所增加的开支远超节省下来的钱。目前尚不清楚亚当斯是否会动用否决权来否决该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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