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台湾留学生 39岁女嫌落网当天被释放
台湾留学生在纽约公共图书馆遭到无端攻击的事件有了最新进展,纽约市警总局新闻办公室(DCPI)发言人6月2日在回复《大纪元时报》的信件中表示,攻击黄姓留学生的嫌犯是39岁的瓦莱丽‧托利弗(Valerie Toliver),住址登记在布碌崙赫基默街(Herkimer Street),被控袭击(assault)。
警方表示,27岁的受害者和朋友在曼哈顿五大道455号的尼亚科斯基金会图书馆内使用洗手间时,遭到嫌犯托利弗尾随。嫌犯击中受害人的后脑勺而造成撕裂伤,整起事件属于无端攻击。
两周前,黄姓台湾女留学生在纽约公共图书馆(New York Public Library)的最大分馆遭到无端攻击。经馆方向所有分馆的保安公告凶嫌的形貌与描述后,凶嫌已在5月30日晚上6点25分落网。
曼哈顿区检察官白艾荣(Alvin Bragg)办公室华裔社区联络员蔡显扬(Peter Tse)在得知此事后,向《大纪元》表示将会向仇恨犯罪组通报。区检察官办公室呼吁民众,如果是仇恨犯罪或偏见事件的受害者或目击者,可以致电以下专线,联系仇恨犯罪组:(212)335-3100。
驻纽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TECO)日前向黄姓留学生表示,纽约刑事法院法官在审讯托利弗后,已于5月30日将她无保释放,并要求托利弗于6月16日上午9点必须出庭,否则法院将签发逮捕令(warrant),任何纽约市警察均可予以逮捕归案。
本报先前报导警方在报案单记录留学生受到的是三级袭击,属于轻罪。虽然女性嫌犯已经落网,但有台侨猜测或许嫌犯会被当日释放。消息证实后,不少台侨与黄姓留学生的友人都感到十分遗憾。
接获图书馆保安报案的是纽约市警局(NYPD)的中城南分局(Midtown Precinct South),该分局管辖范围涵盖曼哈顿中城的商业区、办公大楼、旅馆业与关键的转运站,如时代广场、大中央车站、宾州车站、麦迪逊广场花园、韩国城和曼哈顿购物中心广场。
根据市警局中城南分局最新公布的报案数据,从今年1月截至5月21日,当局接获的重罪袭击(felony assault)数量为196件,比2年前增加44.1%,比13年前增加了157.9%;轻罪袭击的报案数则有389件,比2年前多了20.1%,比13年前多了60.1%。
中国女孩也差点在馆内遇袭
近3年来,纽约市的地铁与公园屡传治安危机,而台湾留学生在纽约公共图书馆遭到攻击流血的事件发生后,更让外界对纽约市的公共安全再度画上问号。有中国女孩向《大纪元》表示,她也差点在图书馆遇到暴力事件。
26岁的莉亚(化名)去年底逃出中国,在纽约市落脚半年多。她平时在旅馆打工赚取生活费,有空时就到纽约公共图书馆学习,希望有天能考取律师执照,实现美国梦。
就在今年4月,莉亚在纽约公共图书馆位于第五大道42街的总馆内,差点成为无端攻击的受害者,让她不得不放弃进去图书馆学习的机会。
“我要离开(总馆)厕所时,就看到有一个女的在洗手台前面,好像在剪头发。但她非常、非常臭,臭到我差点要把我吃的东西吐出来了,所以我的表情当时很难看,她也看到了。我感觉到她很生气,我可能下一秒就要被打了。”莉亚说。
意识到情况不对,莉亚立刻贴着墙壁跑开,并迅速离开图书馆。但她当时没有向馆方反映,“因为我觉得讲了也不会有用”。
这不是莉亚第一次在图书馆内遇到恼人的情况。一名疑似有心理健康问题的民众曾在馆内大吼大叫许久,馆内职员没有反应,等到这人第二次大叫时,才有保安出现把他带走。
“图书馆就跟地铁一样不安全,我已经不再进去学习了,借了书就立刻走人。”莉亚说。身材娇小的她,平时随身带着防狼喷雾。
对于莉亚的遭遇,纽约公共图书馆此前在声明中表示,“如果读者没有向工作人员报告该事件,我们不会有任何记录”。
“纽约公共图书馆分馆内发生暴力或暴力威胁都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如果有人感到不安全,我们鼓励民众向保安团队报告这些事件。”声明写道。
旅美多年侨胞叹无处安全
中华民国侨务委员会侨务咨询委员于金山(Justin Yu)移民美国生活已有半世纪,曾两度担任纽约中华公所(CCBA)主席,目前是纽约民主党65D区的男性领袖。得知台湾留学生在公共图书馆遭到攻击,他感叹:“纽约市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是安全的!”
“在教堂领圣餐时,有人一转头,钱包就不见了。”于金山提醒在纽约生活要注意不要与人有眼神接触,因为一旦对到眼,很可能会惹祸上身。
行政院青年咨询委员会委员蔡璧徽(Sylvia Tsai)是名执照律师,她当年也是在纽约留学后,在当地落地生根。针对这起事件,蔡璧徽呼吁外界不要责怪受害者,因为任何人在纽约市,不分族裔肤色,都可能遭遇无差别攻击。
万一受到攻击,蔡璧徽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提醒受害者捍卫自己的权益:
(1)报警立案。因为受害者的报案数据,都会是政府或警局未来制定政策时的参考依据。此外,曼哈顿检察官办公室日前正式指控一名在1个半月内,至少袭击6名亚裔纽约人的29岁女子涉嫌犯下“仇恨犯罪”,罪名成立的关键就在于检方握有充足的证据。
(2)向警方求助。蔡璧徽表示,虽然纽约警察没办法告诉受害者怎么打官司,但以受害者想向图书馆调阅监视器画面这件事来说,受害者也可以向警方询问如何得到监视器画面,警方也能提供一个方向。
(3)委托律师。蔡璧徽指出,这是最快的途径,因为律师不仅清楚应该从何入手,而且律师本身也会有足够的资源去处理问题。以图书馆要求受害者出示传票或令状才能提供监视器画面为例,这其实需要律师提出诉讼,向法庭提出要求。
蔡璧徽表示,受害者在委托律师前,除了会有费用上的考量,也需要直面精神创伤,厘清案件需要什么样的律师?而提出诉讼的目的是希望获得赔偿、引起社会关注或是让事发地的图书馆正视整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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