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白法案》 让人想到家暴施虐者 反对者:不能一刀切
纽约州议会刚刚通过的《清白法案》(Clean Slate Act)在参众议会中的投票比例分别为38:25(参议会)和83:64(众议会),足见议员们对这个法案的争议不小。很多反对者的理由是:在对过去的犯罪记录是否删除的问题上不能一刀切——应自动删除轻微的过错记录而长久保留一些犯罪记录,比如家暴案件中的施虐者。
《Times Union》媒体报导了一个匿名女性,对这个可能签署成为法律的法案,她表达了所面临的两难处境。
化名为玛丽安的纽约州妇女有一个5岁的儿子,她因为丈夫的虐待而与其离婚。离婚之后她因为继续使用丈夫的信用卡而被对方控告“盗窃”。她认罪后留下了“缓刑三年”的犯罪记录。
在这之后的多年里,玛丽安因为这个记录失去了很多工作机会,因为她一直通不过雇主的“背景调查”。所以从她本身的经历,她是非常赞成《清白法案》的。
但是从另外一方面讲,如果这个法案生效,她前夫的虐待记录也将被封存,这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一些反对《清白法案》的议员都提到了与家暴有关的问题。许多家暴案件中的罪行,如殴打和掐死对方的施虐者的档案都将被封存。
州参议员、苏福克县共和党州参议员帕伦博(Anthony Palumbo)表示,他反对的理由就是因为法案没有列出“例外”。他对媒体表示,家暴中的犯罪也包括在《清白法案》之内是他投反对票的原因,“不允许司法自由裁量权,损害了受害者和整个守法公民群体的安全。”
另一位反对者、肖托夸县(Chautauqua County)共和党州参议员博雷洛(George Borello)也是因为法案涵盖了家暴犯罪记录,投了反对票。他的主张是“自动封存较低级别的违法行为,而对更严重的违法者的记录,必须经过申请、审核的过程”,他认为这个法案得以通过释放出了一个信息,那就是:在纽约州,“保护政治议程比保护受害者权利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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