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组织:美国大学如不遵守最高法院判决小心官司
日前美国最高法院已经推翻大学中以种族偏好而招生的政策,判决以前的“平权政策”为“违宪”,但各大学能不能在实践中遵守法院的规定还是个未知数。“美国亚裔教育联盟”6月29日判决当天就表示,他们下一步任务就是监督各高校执行情况。又有监督机构警告,学校在招生时如果还通过各种手段绕开最高法院的判决,仍侧重种族考虑的话,都将面临官司。
6月29日,联邦最高法院在两起不同的案件中裁定,学院和大学在做出招生决定时使用种族因素是非法的,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这个判决推翻了45年来允许学院和大学在招生时考虑种族因素的政策。
但是这个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因为最终还需要各大学遵守和执行最高法院的判决。
“我们希望全国的高校依照这个判决渐渐改变他们的做法,但是也不排除有些学校利用其它的方式变相地延用他们的政策。”一直和原告“学生公平招生组织”站在一起帮助控告哈佛大学和北卡大学的种族招生制度的“美国亚裔教育联盟”董事盛晓明对《大纪元时报》表示,“所以我们联盟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密切注意各个学校在招生政策上的实施,看他们是继续还是完全放弃了以前的政策。”
保守派监督组织“美国第一法律”(America First Legal,简称AFL)在最高法院判决的第二天就给全国200家法学院写信,要求他们遵守新法律,否则将面临官司。
AFL的主席米勒(Stephen Miller)是川普总统的前高级顾问;副主席兼法律顾问汉米尔顿(Gene Hamilton)曾在川普政府期间的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任职。
“我写这封信是为了告知你们,如果你们不遵守或者试图规避法院的裁决,你们机构将面临后果。”米勒在AFL致哈佛法学院院长的信中写道,“你们必须立即宣布在学校学生招生、教师聘用、法律评论会成员或者文章选择过程中终止一切形式的种族、国籍和性别上的偏好。”
米勒表示,尽管最高法院做出了裁决,但高校在决定录取谁、选择雇用谁以及选择学生参加法律审查时,仍然可以选择继续考虑种族因素。
“学校内外都有人告诉你,你可以通过借口或代理制定招生计划,以达到同样的歧视性结果”,“任何告诉你这样的事情的人都是在教你从事非法行为,公然违反最高法院的裁决,你将完全是同谋,因此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米勒在信中写道,“任何这样的权力机构——比如依靠简历而不是资格——来实现期望的种族结果,明确是非法和违宪的,你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哈佛和北卡大学(UNC)都表示将遵守最高法院的最新判决。
“我们一定遵守法院的决定。”哈佛大学主席巴考(Lawrence Bacow)在一份联名信中说,“我们今天写信是为了重申一个基本原则,即深刻的和变革性的教学、学习和研究,取决于一个由不同背景、观点和生活经历的人们组成的社区。”
UNC校长古斯基维奇(Kevin Guskiewicz)也表示,虽然最高法院的判决不是他们所希望的,但是他们仍将遵循其指导。
“我知道这个决定会对未来如何实现我们的使命和价值观引发疑问,但是卡罗莱纳就是为此而建立的,我们做好了任何结果的准备。”他写道,“我们领导团队需要花时间审核这个结果的细节和潜在影响,然后具体决定我们将如何遵守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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