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hrshw 发表于 2024-1-20

“先买后付”购物模式风行 纽约州长提案立法监管


“先买后付”的购物模式近年来大为风行。但是由于可能导致人们面临债务膨胀的风险,纽约州长霍楚打算立法严加监管,她在本周提出的2,330亿美元的行政预算案中附带提案,要求“先买后付”贷款机构必须向纽约州申请营运许可证。

“先买后付”(Buy Now, Pay Later)的运作方式大致是这样:贷款机构与零售商合作提供贷款,消费者购物时,只要付了首付后即可拿走商品,余款通常再分三次在六周内付清。这种贷款通常不收利息,而是贷款机构向商家收取费用,通常为商品价格的2%至8%;但是消费者每次逾期付款则要付罚款,或称滞纳金,每次约为7或8美元,但有些贷款机构根本不收滞纳金。

“先买后付”在疫情期间随着线上购物蓬勃发展,所有主要零售商如沃尔玛(Walmart)或塔吉特(Target)等也在商店里提供这项服务。根据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U.S. CFPB)2022年的报告,“先买后付”贷款已经从2019年的1,680万笔贷款,总金额20亿美元,激增到2021年的1.8亿笔贷款,总金额242亿美元。但是这种贷款模式可能造成消费者过度扩张信用,导致债台高筑,贷款机构也因为不经详查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就借出钱去,很容易遭受呆账或诈欺风险。

因此霍楚在本周所提出的行政预算案中附带提案,将“先买后付”的贷款机构纳入州金融服务厅的监管,金融服务厅将制定管理规则,禁止贷款机构滥收或收取过高的滞纳金,并要求明确列出“先买后付”的条件,并向信用报告机构通报。贷款机构也必须比照信用卡业者,实施防范诈欺措施。

霍楚这项提案获得不少州议员的支持,如皇后区民主党州众议员、皇后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席李罗莎(Nily Rozic)和长岛民主党州参议员、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席托马斯(Kevin Thomas)都认为州府应该大力监管。

代表Klarna、Zip、PayPal和Afterpay等“先买后付”贷款机构的金融科技协会(Financial Technology Association)也表示期待与监管机构合作,在科技创新和消费者保护之间取得平衡。但是距离纽约州预算案的法定通过期限3月31日只剩两个多月,这项法案能否顺利附带通过,还要看霍楚和州议会如何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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