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警改革执法方式协议生效 工会誓言上诉
尽管纽约市及警察工会(PBA)试图推迟实施与“黑命贵”(Black Lives Matter)运动原告所达成的和解协议,但遭法官拒绝,因此这项要求纽约市警局改革执法方式的协议已在上周生效。
纽约市府去年和“黑命贵”集体诉讼原告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彻底改革应对抗议活动的执法方式。协议分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市警局必须改变使用武力的策略及警员训练,尤其禁止使用“封堵”(kettling)的策略,这种先围困群众,再加以暴力镇压,然后大规模逮捕的策略,容易导致流血受伤,经常被批违反人权;此外市警局还必须限制使用备受争议的“战略反应小组”(SRG)的重装甲部队。
第二阶段是监督期,由原告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法律援助协会(Legal Aid Society)、纽约公民自由联盟(NYCLU),以及市调查局等组成监督委员会,每半年检讨和评估纽约市警局的改革进展。第三阶段是最后12个月的监督期,如果市警局违反协议条款,州总检察长或其他原告保留再次提起诉讼的权利。
这项和解协议于去年9月首次获得地区联邦法院法官麦克马洪(Colleen McMahon)的批准,纽约市警察工会随即表示反对,声称他们没有机会参与案件的辩论。麦克马洪法官因此暂时撤销批准,允许工会在今年1月就本案进行了辩论,并且上个月7日再次批准和解协议。纽约市警局又以无法马上实施协议第一阶段,请求法官暂缓批准,但是在原告反对下,法官2月29日驳回了市警局的请求,协议就此生效。
不过纽约市警察工会仍可在3月8日之前提出上诉,工会发言人已经表示即将提出上诉。法律援助协会的律师珍妮文‧黄(Jennvine Wong,音译)则表示,纽约市警局和市府不应该再推迟改革,过去六年,因为警察不当执法的诉讼赔偿,就让纳税人损失了5.5亿美元,光是去年就赔了1.15亿美元。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