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rjdsk 发表于 2024-6-1

台湾商会会长 分享品牌连锁经营心得

美国市场潜力巨大,吸引各国业者加入,纽约台湾商会会长林庆甫在纽约经商多年,见证纽约当地众多品牌连锁店的发展变化。30日他在“国际连锁加盟展”受访时分享了他对品牌经营和连锁加盟的见解:第一是品牌商要把加盟商当作长期的合作伙伴,而不是当客户看待;第二是签合约要特别注意退路的问题。

纽约台湾商会会长林庆甫受访表示,“品牌连锁商来纽约参展要找的是合作伙伴,而不是把对方当客户看待,所以大家要一起努力把品牌做好,一起走下去。为了品牌的长远发展,大家要互相帮助。”

林庆甫提醒,品牌商在纽约找加盟商作当地的生意,一定要遵守《加盟经营披露文件》(Franchise Disclosure Document,简称FDD)的规定,“在你进美国的时候就要把它做好,这对保护加盟商和品牌商的权利都很重要。”

“有些加盟商在前两年可能运作良好,但签订的合约通常是十年,那么后面的八年该怎么办呢?因此在租店面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做好退路的规划。这些都是经验之谈。”林庆甫接受媒体联访时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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