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法生效 禁止追讨3年以上旧债
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近日发布公告指出:纽约州新的消费者债务保护法律——
去年11月签署的《2021年消费者信用公平法案》(Consumer Credit Fairness Act of 2021) 4月生效,将收债公司催收债务的追诉时效从6年减为3年。
詹乐霞说:「过去不当的债务催收手段对中低收入纽约民众的伤害最大,使他们深陷财务困境。新的法规将保护最弱势的纽约民众,免受掠夺性收债公司的侵害。」
● 詹乐霞致函纽约州最大的信用卡公司和主要收债公司,警告他们不得再因旧债而起诉消费者。
● 2021年消费者信用公平法案要求收债公司在与消费者(债务人)沟通时更加透明和诚实,以加强保护消费者。其中最重要一点就是:
● 从2022年4月7日起,债权人不能就超过3年的债务(过去大多数情况下为6年)起诉或威胁起诉(暗示或明示)消费者。
● 即使消费者偿还了部分3年以上的旧债,债权人也不能以此为由,提起诉讼来追讨旧债。
● 詹乐霞也提醒消费者注意:如果他们在2022年4月7日之前,偿还部分超过追诉时效的旧债,可能会使旧债的追诉时效获得「更新」,使得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追讨全额的旧债。
● 詹乐霞呼吁纽约民众了解自身的权利。
如果遭到收债公司使用违法、欺骗、骚扰或辱骂的手段催债,可向该办公室投诉。
● 上网填表投诉:https://tinyurl.com/mrysx8p7
● 拨打消费者热线:1-800-771-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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