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佛排亚诉讼案 窥美国平权政策疏漏
近半世纪以来,美国高等教育界出现挑战“平权运动”(affirmative action)的诉讼、争论与反思。专家或民间组织质疑,高等教育以多元化与弥补少数族裔为名,让非裔或西语裔学生获得优先入学门票,相对剥夺了白人与亚裔学生的教育权益,是否真的有效?
近年,美国最知名的反对教育平权运动的诉讼案,莫过于由民间组织“学生公平录取”(Student For Fair Admission,以下简称SFFA)在2014年发起的对常春藤名校——哈佛大学录取排亚诉讼案。
尽管SFFA一路与哈佛大学缠讼至美国上诉法院,最后在2021年12月8日,被美国总统拜登向最高法院要求驳回上诉。但是这起诉讼案让许多美国的亚裔家长与学生更加关注在高等教育上的求学权益。
4月21日,纽约市知名保守派智库“曼哈顿学院”(Manhattan Institute)在总部举办座谈会,现场邀请SFFA主席布伦姆(Edward Blum)、纽约同源会创会会长陈慧华(Wai-Wah Chin)分享各自在反击平权运动方面的经验之谈;纽约上诉律师赛富阮(Dennis J. Saffran)则从法律角度分析哈佛录取排亚诉讼案。
哈佛诉讼案对美国大学生的影响
SFFA主席布伦姆在受访时表示:“如果最高法院能停止大学在招生中考量种族和民族,长期的影响是减少我们今天在大学校园中看到的那种愤怒和两极分化。”
“无论是哈佛、耶鲁、普林斯顿,任何学院或大学(的学生),都会知道他或她被录取,是基于他们的成绩,而不是基于他们的种族。”布伦姆说。
“没有谁是‘太多代表’的,用族裔或个人没法控制的事来当标准,这是真的在仇亚,有系统地这么做。”纽约同源会创会会长陈慧华说,她指用族裔来判断人是否合格,是“有偏见的偏见”(prejudiced bias)。
律师赛富阮指出,哈佛诉讼案之所以关键,“是因为校方针对亚裔学生而非白人”,这可以给挑战种族偏见的人,“一件能说服人的工具”。
赛富阮认为,哈佛大学招生时歧视亚裔美国人的政策,在“巴基案”大法官鲍威尔(Lewis F. Powell Jr.)眼中是平权行动的楷模,但“这实际上在一百年前是用来排挤犹太人”。
“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是美国学生挑战高等教育平权政策最著名的判例之一。
1978年,美国退伍军人巴基(Allan P. Bakke)以优异成绩申请加州大学,却被校方以年龄太大而拒绝,他因此在美国最高法院起诉加大,法官最后判学校政策侵犯白人申请者的权利,宣布巴基胜诉。
大法官鲍威尔在此案中表现出摇摆态度,他的判词中采用了哈佛大学以族裔作为录取标准的含糊说词,并认为合乎宪法。
以种族作为录取标准的成效
《华尔街日报》评论员与“曼哈顿学院”资深研究员莱利(Jason L. Riley)21日也现身哈佛诉讼案讲座。
莱利著有《请停止帮助我们:自由主义者如何让黑人更难成功》(Please Stop Helping Us: How Liberals Make It Harder for Blacks to Succeed ),探讨美国政策对于非裔底层的影响。
此外,莱利也是知名经济学家索维尔(Thomas Sowell)首本自传的作者,两人都对美国高等教育界流行的平权政策抱持批判的观点。
哈佛诉讼案有何重要性?莱利受访时表示:“这是一个重要的讨论,因为(美国)最高法院长期以来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如果美国《宪法》就这么说,如果我们关于民权法的联邦法规就这么说”,“这(哈佛诉讼案)只是个简单的诉求”。
“这些学校存在歧视,他们应该停止歧视。”莱利说,“这是一个日益多样化的社会,而这种种族分赃制度,根据肤色或种族挑选赢家和输家,是国家的错误,这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
“平权行动已经存在了半个世纪,我们有一些证据证明它是否有效。我们所掌握的证据表明,它在很大程度上是行不通的。它不仅不起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它还会适得其反。”他说。
莱利表示,“我们在加州大学看到,当他们结束平权行动后,非裔和西语裔大学生的毕业率上升了。”
“坦率地说,我认为这么做是很受欢迎的,因为现在的民意调查显示,大多数美国人,绝大多数美国人,包括大多数黑人、白人、亚裔和西班牙裔,都反对大学招生有种族偏好。所以法院原则上应该这样做,我认为这也是流行的观点。”他说。
探讨高等教育执行平权政策的声音
美国亚裔家长与学生或许仍对“平权运动”感到陌生,但就连哈佛大学最著名的“正义”课教授沈岱尔(Michael Sandel),都让学生公开检验与辩论这项议题。
2009年,沈岱尔在课堂中以哈佛大学强调录取标准“多元化”为例,认为校方的说词巧妙地既避开了历史问题,又获得大法官鲍威尔的认同。
但是当学生在申请入学时,遇上像哈佛大学“尊重多元化”、“分数不是唯一的录取标准”和“种族也起作用”的标准时,个人的学术表现就被抹杀。
“难道我们不值得因为个人的优秀、成绩、成就与努力被考虑吗?这样不是对的吗?”沈岱尔在数百位哈佛学生面前提出质疑。
两年前的11月2日,沈岱尔再次就“平权运动”为题,专访布朗大学的非裔经济学教授洛瑞(Glenn Loury)。
访谈一开始时,沈岱尔好奇为何洛瑞曾说“平权运动”无关乎种族平等,而是“掩饰错误”(covering ass)时,洛瑞给了以下耐人寻味的回答:
“我的观点是:如果你想要真正的平等,这与名义的平等不同。如果您想要实质的平等,这与光学般的平等不同。如果你想要尊重、荣誉、地位、尊严、成就和可控的平等,那么你可能需要慎重考虑执行基于种族的人口选择系统。”
美国大学的平权政策诉讼与争论,多围绕在“多元化”(diversity)、“共同利益”(common good)、弥补曾经的“种族隔离”(racial segregation)受害者等主题。
“平权运动”除了直接影响学生能否入学、美国《宪法》的解读,还涉及人性的尊严。时至今日,高等教育是否应该将平权政策作为录取学生的首要标准,社会上仍是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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