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商界批评 纽约市议会同意修改透明工资法
面对商业界的舆论与不满,纽约市议会28日对外公告,确定通过Introduction 134-A,将调整去年底通过的“透明工资法”(Local Law 32,又称Transparency salary law)。
市议会在声明中指出,同意修改透明工资法的部分,包括将阻止求职者提告雇主没有在广告上公布最低和最高时薪或年薪,而是由市议会的人权委员会(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代为执法和罚款。
“这样就在小企业担心碰上不必要的官司,而维权人士考量现在雇员能透过法庭寻求损害赔偿,两者之间取得了平衡。”纽约市议会表示。
不过,适用法规的公司规模,市议会仍然将员工数维持在包括雇主在内的4人(或4人以上),而不是商业组织要求的少于15人以下的公司规模。
去年12月,“透明工资法”在纽约市议会通过,市长亚当斯(Eric Adams)今年1月上任后并未拒绝立法,而该法律原本定于今年5月15日生效。修订法案Intro. 134-A通过后,“透明工资法”将延后六个月执行,于11月1日生效,让雇主有时间配合法规行事。
市议会公布信息后,企业菁英组织“纽约市伙伴关系”(Partnership for New York City)的主席暨首席执行长怀尔德(Kathryn Wylde)发声明表示认同:“我们相信,这为市议会与雇主的未来合作开创先例,加速振兴在疫情期间失去的岗位和企业。”
怀尔德在声明中说:“该立法为企业和非营利组织提供了更现实的合理时间表,并在处罚和诉讼风险方面有所宽容。重要的是,人权委员会对雇主在执行原来法律时所需面对的挑战,表现出同样的宽容。”
今年4月4日,“纽约市伙伴关系”与五个行政区的商会联合致信市议会,称纽约市既要求企业主让公司团队多元化,又要求公布最高薪资,将影响企业经营环境,“但在当今严峻的劳动力市场以及实现多元化目标的背景下,公布的最高薪资可能远高于历史薪资范围,这可能会引起员工不满,并导致雇主可能无法负担调整现有薪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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