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披露所有关联交易 中国城超市被SEC提告
中国城超市(iFresh,爱新鲜)2017年在美国股市融资上市,成为美国第一家挂牌上市的华人超市集团,现在因未披露的关联交易而卷入诉讼,本周二(5月31日)被美国证监会(SEC)告上纽约东区联邦法庭。
关联方交易是证券市场的热点关注问题。美国证监会解释,关联方交易是指具有密切关系的两方之间的交易,例如家庭成员和附属机构,拥有共同所有权,或可以显着影响彼此的管理或经营政策,都被视为关联方,区别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
SEC要求像iFresh这样的上市公司披露所有公开文件中超过12万美元的关联方交易。此外,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AAP)要求公司披露重大关联方交易。
为什么要披露关联交易
邓龙于1995年创立中国城超市公司(New York Mart)。2016年7月,中国城超市签订一项合并协议,成为iFresh(爱新鲜)的全资子公司。iFresh除零售超市外,还经营两家批发业务。集团在纽约、波士顿、佛罗里达等地开设连锁超市。
iFresh于2017年通过与“E-Compass Acquisition Corp.”反向合并,成为一家上市公司,想借力融资及科技,实现业务增长。E-Compass Acquisition Corporation是2015年在纳斯达克(Nasdaq)上市的一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即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然后利用这些资金寻求收购,它的总部位于北京。
SEC指出,iFresh在2017年2月反向并购后,继续着邓龙在初创中国城超市时的行为——与关联方进行大量交易,关联方包括:邓龙和他兄弟全部或部分持股的公司,以及邓龙通过“在银行账户上有签字权”而对其进行控制的公司。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披露关联交易?纽约注册会计师陈琪钱解释,关联方交易很常见,但这些关系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关联方之间可能会进行非关联方无法进行的交易,或者交易金额与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金额不同,“就像内部交易”。
此外,关联方之间固有的特殊关系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导致采取有利于相关人员而非股东的行动。简言之,通过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可以转移利益,从而损害股东权益。
美国证监会要做的就是确保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是全面的、准确的、及时的,提供给股民的信息是代表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便于股民做投资决定。
公司上市后 被指未充分披露所有关联方
SEC指控,虽然iFresh在其公开文件中披露了其中一些关联方交易。例如自2017年7月以来,iFresh披露其从邓龙手中收购了几家杂货店,但没有“充分披露其所有关联方”。
SEC说,邓龙“有时以非正式的方式在iFresh和关联方之间转移资金。例如,邓龙让iFresh向一个有合作关系的公司多次借入资金,但没有书面记录借款。”
从2016年至2020年,iFresh至少有五份公开文件存在重大误报。SEC指出,有些iFresh在内部记录中正确的识别为关联方,但在公开文件中没有披露,如邓龙控制的美国华商会(USCC);有些则未能识别为关联方。
总的来说,2020年iFresh的净应收账款中有18%至54%来自未披露的关联方交易。2016年至2020年间,iFresh未能披露向邓龙兄弟的公司支付的逾1200万美元款项。
SEC声称“爱新鲜”与邓龙兄弟控制的公司进行的交易,误导股民对iFresh财务状况的了解,若股民知悉,股价可能会不同。因此,SEC认为iFresh的股价“人为虚增,从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中受益。”要求追缴iFresh的钱财,并处以民事罚款。
据SEC陈述,上述期间iFresh通过四次非公开发行筹集了约625万美元的资金。2021年11月,因未能及时提交定期报告和召开年度股东大会,iFresh被Nasdaq摘牌。
至截稿前,邓龙没有回应本报的置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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