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强制警察工会接种疫苗 法官裁决无效
纽约州高等法院法官9月23日裁定,纽约市府强制警察接种COVID-19疫苗的命令,未与纽约市警察工会(PBA)进行集体谈判,因此无效,必须让因拒绝接种疫苗被解雇或停职的警察复职。
曼哈顿州高等法院法官弗兰克(Lyle Frank)裁决,纽约市府事先并未与代表2.4万纽约市警察的警察工会进行集体谈判,因此不能解雇警察工会会员。
法官指出,市府可以在合理和合法的情况下发布强制接种疫苗的规定,但是就像市府和其它市政工会打交道那样,市长或卫生局无权未经集体谈判,就片面强加雇用条件。因此除了金钱处罚之外,市府对警察工会会员的任何处罚都是非法的。
法官裁决,市府必须让被停职或解雇的警察工会会员“恢复到错误行动之日之前的状态”,也就是让他们复职。
不过法官认为,市府在未来与工会进行集体谈判时,可以将接种疫苗作为新的雇用条件。
警察工会主席林奇(Patrick Lynch)9月23日下午随即发出声明表示,这项裁决“证实了我们从一开始就说过的话:强制接种疫苗的命令不当侵犯我们会员⋯⋯决定个人医疗行为的权利。我们将继续努力捍卫这些权利。”
市府法律局发言人当天表示,亚当斯政府将“立即”对这项裁决提出上诉。发言人说:“这与其它所有支持将接种疫苗作为雇用条件的法院判决相矛盾。”
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警察工会会员受到这项裁决的影响。今年2月份,有1,430名市府员工因为拒绝接种疫苗而被解雇。
曼哈顿法官上周刚裁定,市府无理由拒绝布碌崙警察德莱托(Alexander Deletto)因为宗教理由豁免接种疫苗,因此不得将其解雇。此外,反对疫苗令的纽约市警局警探马西奥诺(Anthony Marciano)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本月初最高法院大法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决定将于10月7日就此案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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