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hrshw 发表于 2022-10-25

纽约华埠肉品经销商违反协议 被重罚25万


华埠一家肉品经销商因为一再违反与检方所达成的有关食品安全的协议,被重罚25万美元。

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威廉姆斯(Damian Williams)和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USDA-FSIS)局长基克(Paul Kiecker)10月24日共同宣布,被告“昌兴肉食公司(Chung Shing Meats, Inc)”(又称新昌兴肉食公司,New Chung Hing Meats, Inc)及四名业主张永宏(Wing Hong Cheung,音译,下同)、冯妙荷(Miao He Feng)、张裕宽(Yiu Kwan Cheung)和冯天伦(Tian Lun Feng)因为未能遵守之前和检方所达成的协议裁决(consent decree),一再违反食品安全规定,联邦地方法院已经批准处以25万美元的民事罚款,这是对此类违法行为所课的最高民事罚款,反映了被告违规行为的严重性。

威廉姆斯说:“对于被告在签订协议裁决,表示遵守承诺之后,继续自行其是,本办公室采取零容忍态度。”基克说:“这一民事处罚表明我们将迅速采取行动,保护美国的消费者。”

昌兴肉食公司2019年被联邦检察官提起民事诉讼,指控他们在纽约市华埠加萨林街(Catherine St)19号店里所产制和销售肉类和家禽产品,违反《联邦肉类检验法》(FMIA)和《家禽肉类检验法》(PPIA)的规定,包括烤猪肉、猪排、烤鸭、牛腩、鸡肉和其它牛肉、家禽及猪肉等产品,不是未经联邦检验,就是是故意贴上错误标签。USDA-FSIS所查获违反规定的已售和待售的肉类和家禽产品,总数超过400磅。

被告当时同意通过签订协议裁决来解决违规行为,承诺今后遵守FMIA和PPIA规定,不再出售或运送未经联邦检验通过的肉类和家禽产品,并保存所有肉类和家禽产品产制和交易的相关记录;如果违反协议裁决,将被课以罚款。这项协议裁决在2020年1月7日经联邦地区法院批准,成为具有约束力的法院命令。

但是被告签订协议裁决后仍然一再违反规定。被告新昌兴公司坦承从2020年8月3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间,总共销售了787.62磅、未经联邦检验或贴上错误标签的肉类和家禽产品,也未按规定保留所有的购买发票,因此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10月24日批准,对被告处以25万美元的民事罚款。法院在批准的裁决书中要求被告在45天之内缴付罚款,如果被告未能在期限内缴清罚款,每延迟一天,加罚5,000美元。

此外,被告新昌兴公司如要重新经营肉类和家禽产品产销业务,必须至少在30天之前通知联邦检察官,不足30天,按不足的天数每天罚款1,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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