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hrshw 发表于 2023-9-27

昂旺被控“不服从”或被解雇 纽约市警局内审


被停职的前纽约市警昂旺(Baimadajie Angwang),曾被指控为中国代理人,但后来获撤销。他现在想要复职,但警局有意开除他,因为他拒绝接受内务局的审讯。本周二(9月26日)昂旺因不服从指令的指控在警察局内部受审,争议的焦点是昂旺是否违反了警察局的指令。

这次庭审的背景是昂旺在2020年被指控为中国代理人并被FBI逮捕。然而,到2023年1月,纽约东区联邦检察官提出一项动议,要求“无损害撤诉”(dismiss without prejudice),这意味着原告有权纠正问题并重新启动官司。

自纽约东区联邦法官批准对昂旺的案子“销案”处理后,今年5月17日,警察局通知昂旺完成警局内部对他的AG听证会,昂旺的前代理律师要求延后几天,以便确保他有时间消化材料,警局于是将AG听证会延后到6月5日举行,但是昂旺当天没有出席听证会。因此警局指控他“不服从”。

昨天的庭审中,警局控方强调他们有责任质询昂旺关于案件的问题,但昂旺的新代表律师麦克尔(Blach Michael,简称麦律师)坚称他“绝对服从合法命令”, 暗示这个命令不合法。麦克尔表示,警局应该提前将问题、证人身份、证据交给昂旺,并给他合理的时间做准备。因此,争议集中在双方对“合理准备时间”的不同看法上。

控方证人卡特探长(Lieutenant Daniel Cutter)昨天上午出庭,他回应麦律师批评警局从1月司法部的案子结束拖到5月才开听证会,说警局需要等联邦检察官结束对昂旺的审查,才能拿到司法部的资料。他们还要看过所有材料,提出问题,然后才能安排AG听证会,所以花了几个月的时间。

麦律师反驳说,警局是故意报复昂旺,因为他4月份通知要起诉市府和警局。麦律师还质疑卡特探长为什么要在AG听证会上问昂旺多达1,700个问题,以及他是否知道昂旺案曾属于美国司法部的“中国行动计划”(China Initiative),这个计划已经被取消了,因为给华裔群体带来的负面影响。卡特探长表示对此不知。

审判结果的最终决定权在局长
下午出庭的是昂旺一方的两名证人,他们都是昂旺在111分局工作时的上级。一位是前局长霍尔(John Hall),另一位是米歇尔警探(Sergeant Michel),她曾经直接管理昂旺。他们两人都对昂旺的工作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称他是一个“非常勤奋”“非常服从”的员警,并且一直认真和尽责地执行任务。

在庭审的结案陈词中,麦律师围绕是否给予昂旺足够的权利和尊重展开争论,强调昂旺此前没有违法行为。而代表控方的警局代表律师彭妮·布鲁福德-加勒特(Penny Bluford-Garrett)则举例说明了一些警员因不肯接受内部质询而被解雇的案例,即便是年资达24年和30年的老警察也一样。她强调,警局叫你来回答问题,就要来,否则警察局有权解雇你。“接受命令”是工作的一部分,该部门的内务局“可以调查你任何事情”。

在庭审前,双方还讨论了法官收到的证据,包括社区支持信件和一些推特上的留言。控方表示社区支持信件与案件不相关,而辩方认为这有助于法官了解昂旺的性格,他对军队和警察部门的忠诚。最终,法官表示这些信件目前与案件无关,但她计划稍后单独审查这些信件,以便获得更全面的视角。

庭审一直进行到下午6时。行政法官最后表示,昂旺一方有三天时间提交新证据,之后她将建议做出的判决和处罚给警察局局长。最终决定权在局长手中。

警局庭审与平民法庭的差别
庭审期间旁听席座无虚席,有来自长岛和外州的华人活动家,但华人社区一些常见的侨领未见出席。根据了解,微信群上成立了一个百人挺昂旺的微信群,美国华人联合会(UCA)会长薛海培等长期活跃在华盛顿政治舞台上的人士也在其中。

旁听案件的华埠第三社区委员会委员陈家龄表示,警察局内部庭审与普通平民法庭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相似之处在于庭审有开场白、证人和盘问,但不同之处在于警察局的庭审没有陪审团,法官没有最终决定权,决定权在警察局长手中。

此外,警察局庭审中被告需要自证无罪,与平民法庭的无罪推定原则相反。由于纪律部队的准军事性质,被告被命令要回答警局的质询,不能回避。最后,惩罚方面,轻则罚15天假期,最糟糕可以被解雇,但通常不涉及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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