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地产税制度 被州上诉法院宣告违法
纽约州的最高法院——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3月19日裁决,纽约市的地产税制度对低收入社区相对课税较重,违反了联邦和纽约州法律。这项裁决可能会颠覆纽约市每年数十亿美元的地产税征收方式。
这起诉讼是由房主和房地产行业团体组成的联盟“纽约立即课税平等”(Tax Equity Now New York,简称TENNY)以纽约市为被告,在2020年提起的。原告声称,纽约市的地产税制度对低收入社区的房地产设定了相对较高的税率,价值数百万美元房地产的税率与价值较低的房地产相同或更低,违反了联邦《公平住房法》(Fair Housing Act)和纽约州地产税法。这起诉讼在下级法院未经开庭辩论就遭到驳回,因此原告上诉到州上诉法院。
州上诉法院七名法官3月19日以4比3的多数,支持原告的主张。
法官珍妮·利维拉(Jenny Rivera)代表多数法官撰写裁决书。她写道,纽约市的地产税制度“不公平、不平等,并且具有歧视性。”“少数族裔社区的低收入业主和租户缴纳超过其公平份额的税负,这是违法的。”上诉法院裁决,下级法院应允许原告有当庭辩论的机会,因此将这起诉讼发回给下级法院审判。
纽约市的地产税占全市税收的大部分,2022财年(2021年7月到2022年6月)就占了42%。美国大多数地区的地产税是按照房地产估计市场价格的全部来课税,而且往往采取市场价格愈高,税率愈高的累进税率。但是在纽约市,地产税只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一部分来课税,比率因房地产类型不同而异,造成高价房地产税率较低,低价房地产反而税率较高。
“纽约立即课税平等”在诉状指出,纽约市的地产税税率不是采取累进税率,而是采取不公平的累退税率,伤害了那些最无力缴纳重税的弱势民众。州上诉法院在裁决书上也写道,部分市府官员也曾批评地产税的课征方式,但却没有采取行动。
Gothamist报导,纽约市长亚当斯在竞选时,曾经承诺为不公平的地产税制度提出“真正的解决方案”,但是至今还没提出。对于上诉法院的裁决,市府尚未回应。纽约州长霍楚则表示,上诉法院的裁决是“相当戏剧性的转变”,州府将和市府共同合作,找出正确的解决之道。经常批评地产税制度的市主计长兰德(Brad Lander)则呼吁州议会对地产税进行彻底改革。根据州法,纽约市地产税制度的任何变更都需要由州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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