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歌手大张伟前不久在北京的演唱会,8日被指控擅自修改演出内容,违反了官方制定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遭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罚款5万元(人民币,下同)。事件引发关注和热议。 12月8日,大陆网络传出“大张伟北京演唱会主办方被罚5万元”、“大张伟演唱会因擅改演出内容被罚”。 天眼查App资料显示,“北京星台光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罚款5万元。处罚事由显示,该单位在10月14日晚举办“2023大张伟‘大好时光’巡回演唱会—‘又一个NICE’北京站”演唱会期间,存在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据网友披露,大张伟在北京演唱会上,为了给粉丝发福利,清唱了两首未报备的曲目,导致主办方遭开罚单。 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需要提供的审批材料非常繁琐。而关于节目内容的审批,属于重中之重。规定演出必须按照报备的内容进行,中途不得变更,不能加减。 有网友提及,周杰伦2013年上海演唱会时,因为歌迷迟迟不肯离场,他回来唱了一首《七里香》,结果被罚20万元。虽然有歌迷替大张伟抱屈,但另有网友哀叹时下意识形态的严控形势说:“能让你开演唱会就知足吧!” 大张伟本名张伟,1983年出生于北京,身兼歌手、主持人和演员。1998年6月,他组建中国第一支未成年摇滚乐队“花儿乐队”,并担任主唱。2009年6月,乐队宣布解散,大张伟开始个人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