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因其附属分包单位拖欠了53名农民工共计140万2600元工资,遭到责令先清偿却拒绝支付,最终被罚款2000元了事。这消息一经曝光,引起了广泛关注,但随后陆媒纷纷删除了相关报道。 最近信用中国网站发布了一则处罚公示信息,显示在咸阳市秦都区碧桂园秦都府DK3二标段项目施工中,中建二局的下属分包单位——陕西峰晟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了贾智兵、刘全浩等53名工人的共计140万2600元工资未予支付。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中建二局先清偿,但中建二局延迟清偿且拒绝履行责任,因此被罚款2000元。罚款决定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 该处罚决定引发网络关注后,记者在网上搜索时发现,陆媒澎湃新闻、搜狐网、新浪网、腾讯新闻等都有相关报导,但点击进去后,文章已被删除。 目前,能找到的报导有陕西网。此外,《鲁中晨报》、中华网以及个别自媒体在“今日头条”、“网易”平台上有一些报导。微博有几条非主流媒体的简单报导。 1月3日,网易号为“理智社会”的作者发文表示,法律应该保护弱者的利益,给资本和权力套上枷锁,否则受害者越来越多,拖欠工资是不法行为,轻罚只会助长拖欠工资行为。 作者表示,中建二局被罚2000元,可能还不够其领导一顿饭的钱,不能起到警示作用,当地人社局应该拿出足够的诚意解决问题。 网易号“微光年”的作者发文说,这起事件引发了很多人议论,欠140多万罚2000元,“这个事情又让我想到了之前那起‘芹菜罚款事件’,一个老人卖芹菜获利14元,却因抽检不合格被罚10万元。最后又罚5万,后因社会舆论太大,不予以(强制)执行。” 也有网友表示,“140万拖着不给吃利息都不止2000了,真的是各方面都给拖欠工资开绿灯。”“这明显纵容单位拖欠工资,谁能为农民工讨要工资,这是他们的血汗钱,欠什么钱也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