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客户端

中国女歌手降央卓玛被判侵权 刀郎获赔7.5万元

2024-1-17| 发布者:mghrshw

摘要:因歌曲《罗刹海市》再次走红的中国著名歌手刀郎,前段时间对女歌手降央卓玛提起侵权诉讼。该案先经过湖北宜昌市中级法院一审、湖北省高级法院二审,最近终审判决结果出炉:被告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被认定为侵权 ...

因歌曲《罗刹海市》再次走红的中国著名歌手刀郎,前段时间对女歌手降央卓玛提起侵权诉讼。该案先经过湖北宜昌市中级法院一审、湖北省高级法院二审,最近终审判决结果出炉:被告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被认定为侵权,需共同支付给刀郎75,000元人民币。

据陆媒《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原告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在网上发现,湖北某文化公司数年前在湖北省某地举办了“群星演唱会”,降央卓玛在该演唱会上演唱了《西海情歌》。因此,原告将降央卓玛和主办方诉至法庭。

报道指出,刀郎之前曾向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授权,在授权期内对《西海情歌》、《手心里的温柔》和《雨中飘荡的回忆》等音乐作品享有独家管理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依法维权。

同时,刀郎在《授权确认暨申明书》中申明,以上三首音乐作品,本人从未授权降央卓玛演唱。

此前该案的相关判决文书显示,2018年7月,在济宁市鱼台县举办的一场活动开幕式上,降央卓玛现场演唱了《西海情歌》,该活动为营业性演出活动,而相关方并未从罗林(艺名:刀郎)独家经纪和版权代理公司“北京啊呀啦嗦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处取得著作权授权。

庭审证据还显示,自2015年起,罗林与降拥卓玛因《西海情歌》的表演权在法庭对峙42次。

《西海情歌》由刀郎作词、作曲并演唱,收录于2006年发行的刀郎个人专辑《刀郎III》中。降央卓玛是来自四川的藏族女歌手,在降央卓玛的百科简介中,《西海情歌》被列为她的代表作,这首歌也是她传播最广的歌曲之一,亦有不少人认为降央卓玛正是凭借翻唱《西海情歌》走红。

鲜花

雷人

握手

路过

点赞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