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30日港府展开《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公众咨询开始,到3月19日香港23条立法通过,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该法案将于3月23日正式实施。 这是继《港区国安法》之后,又一个以“国安”之名出台的法律,限制了香港人的自由。令人担忧的是,这项法案在立法会上仅仅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便获得了全票通过,而且是在立法会议员全力配合下。若仅考虑立法程序的时间,从3月8日草案在立法会首次提出到三读通过,仅用了12天的时间。 这次立法之快,从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于19日的发言可见一斑。他称,《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法案委员会,在一星期内进行22次、共44小时密集式会议,连同相关小组委员会的讨论,审议时间合共近50小时。 事实上,这次立法过程中,在《港区国安法》阴霾下,加上民主派声音被从立法会完全清除,除了坊间极小数人或团体公开提出反对或质疑意见,民间的讨论已经远远不及2002年首次提出的23条立法。 法案委员会39小时完成审议181条文 按照香港的立法程序,法案先要刊宪,再提交立法会首读。是次23条立法,刊宪、首读及二读,同于3月8日完成。当日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明,前一天收到特首李家超致函,建议尽快召开特别立法会会议,进行首读和二读。梁更称,过去27年香港未能完成宪制责任,就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对第七届立法会“能肩负起这个历史任务”,“感到光荣,亦责任重大”。作为议长明确就待议法案表态,在过往继承英国西敏寺议会制度的香港立法机关,非常罕见。 法案随即进入法案委员会审议阶段。《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草案委员会以仅39小时的会议时间,在3月13日,完成逐条审议共181条草案条文。政府联同立法会为加快法案通过,保安局当晚即提交修正案,14日委员会即完成修正案审议。 没有公听会 没有议员提交修正案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法案委员会并没有就此重大法案,召开公听会,邀请市民出席会议表达意见;同上次23条立法的做法大相径庭。 为再加快速度,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去信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称期望李支持他请求梁君彦,批准豁免所有通知期限制,将法案尽快提交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内务委员会15日一致同意邓的建议,并定下议员提交修正案的时限在16日中午前。 到16日中午限期前,并议员提交修正案,草案只有保安局提交的修正案。 立法会原定每周三早上11时召开大会。但是梁君彦决定在周二(19日)加开特别会议,由早上9时开始,议程只有处理23条立法。原定19日举行的行政会议,及立法会6个委员会会议都改期举行,为23条立法“让路”。 19日的会议恢复二读辩论,每名议员可发言一次,时限为10分钟。议员轮流发言,全部表态支持,发言时间大部分在5分钟内。有报导指,议员都接获“温馨提示”,建议发言尽量不超过5分钟,以争取同日晚上完成立法程序。最终,草案如期在傍晚近7时,三读通过。特首李家超随即宣布,有关条例将于本月23日刊宪公布实施。 2002年仅咨询已用3个月 立法会曾开公听会 这次并非港府首次为《基本法》23条立法。回顾2002年提出的立法,仅公众咨询已经同过往的重大法例一样,为期3个月。相比之下,今次公众咨询仅一个月,并在咨询结束后3周内完成立法,反映香港已经变质。 政府上次就23条立法时,在2002年9月宣布公众咨询3个月,12月结束。当时港府不计签名反对立法的人数,只计算意见书,得出67.5%的人支持立法。但如果计算签名,则有60.2%的人反对立法。 当时政府无视第二轮咨询的民意,在2003年2月将《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首读及二读。 当时的《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委员会,在2003年3月开始,举行29次会议(56节会议,每节两小时)。委员会曾与110个团体或人士会晤,并接获由另外53个团体或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但是期间经历官员硬销法案惹来反感,及政府处理SARS疫情不力,法案计划在7月初恢复二读及三读前夕的“七一”,引发50万人大游行,是自1989年香港人声援大陆民运后最大规模的游行。 群情汹涌,时任行政会议成员、自由党主席田北俊在7月6日辞去行政会议成员职务,代表自由党不支持立法,法案无法在立法会通过,时任特首董建华决定将条例草案押后恢复二读。 同月16日,主理立法的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请辞。董建华在9月5日宣布撤回《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并表示何时再立法没有时间表。 23条立法终成为历任特首的烫手山芋,直至2020年中共强行订立《港区国安法》后,民主派主要人物皆被收监或官司缠身,港府才将之再提上日程。 立法会沦橡皮图章 香港民主委员会(The 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在一份声明中说:“第23条是一项将在香港历史上留下永久伤痕的重要立法,最终橡皮图章立法会经过12天就以89票对0票通过。” 立法会能够配合政府,极速通过法案,除了主要反对力量在《港区国安法》订立后被肃清,及其带来的寒蝉效应外,同中共所谓“爱国者治港”下,“清一色”组成的立法会亦高度相关。 2021年,中共强行绕过《基本法》订立的程序,以“完善选举制度”为名,自行修改香港选举制度并加诸香港,引入审查候选人机制,全面审查香港各选举候选人资格。 下表显示近年立法会自从民主派2020年底总辞,及中共改变香港选举制度,2022年上任的新一届立法会由“清一色”经当局筛选的人选上任后,通过政府法案的数字大增,平均需要审议的时数亦大减。 梁君彦在2021年10月指,政府在第六届立法会(原本任期由2016至2020年,2020年政府以“疫情”为由,宣布押后下一届选举,此届立法会延任到2021年底),共提交128项法案,当中124项获通过。此比过去两届只通过约80多项法案,多出50%。 单就2020至2021年度而言,立法会共通过46项政府法案,梁当年形容是“破纪录”,比过去几届每年平均通过约20项,多出一倍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