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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官为何要与香港法院切割 一文看懂

2024-6-8| 发布者:fzrjdsk

摘要:6月7日,两名英国资深法官宣布辞去香港终审法院(即最高法院)的职务,其中一位法官表示,香港的“政治局势”让人担忧。人权活动家呼吁其他海外法官也尽快辞职。在香港法院裁定14名民主活动人士犯有颠覆罪后,周四, ...

6月7日,两名英国资深法官宣布辞去香港终审法院(即最高法院)的职务,其中一位法官表示,香港的“政治局势”让人担忧。人权活动家呼吁其他海外法官也尽快辞职。

在香港法院裁定14名民主活动人士犯有颠覆罪后,周四,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Lawrence Collins勋爵和Jonathan Sumption勋爵宣布辞职,引发国际社会关注。

这两位前英国最高法院法官是香港终审法院十名海外法官中的两位,香港终审法院是英国殖民地的遗产。自2012年以来一直担任终审法院法官的岑耀信表示,他辞职是“因为香港的政治局势”。

“但我对法院及其成员的完全独立性仍然充满信心。”他在一份给媒体的声明中说。

香港特首李家超对法官辞职表示遗憾,仅强调了岑耀信对剩下法官独立性的评论,未提他辞职是因为政治局势。

呼吁终审法院其他海外法官辞职
在他们离职前,已经有三位备受瞩目的西方法官离职。法律专家和西方政府警告称,中共在香港实施《港区国安法》之后,香港法治面临风险;批评人士称,国安法被用来压制异议人士。香港政府对此予以否认。

香港监察共同创办人兼行政总监罗哲思(Benedict Rogers)对大纪元表示,“我欢迎两位英国法官——岑耀信勋爵及郝廉思勋爵退出香港法庭的决定。他们早该这样做了,但迟做总比不做好。”

他表示,在过去四年中,香港法治和司法独立性在实施严厉而压制性的《港区国安法》后日益受到损害,现在又出台了新的国内《维护国家安全法》(23条),情况更糟。

“外国法官的存在——以前旨在提供一些(司法独立)保证——现在除了给一个正在迅速失去所有信誉的制度带来‘信誉’,给一个已经失去合法性的制度带来‘合法性’之外,没有任何用处。”他说。

罗哲思最后说,“我希望余下的外国法官能效仿岑耀信勋爵及郝廉思勋爵,毫不拖延地这样做。”

香港知名评论员潘东凯对大纪元表示,在香港最高法院(终审法院)审理了一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14名民主活动人士被判颠覆罪之后,两名英国资深法官从香港最高法院辞职,这一事实并不令人意外。

他说,法律专家和西方政府早就警告说,在中共实施压制异议的国安法之后,香港法治面临风险。“可以说,早就该辞职了。”潘东凯说。

香港终审法院如何运作?
目前香港终审法院还有八名海外法官,其中3人来自英国,5人来自澳大利亚和加拿大。

通常,上诉案件的法官席位​​由首席法官、三名香港法官和一名外国法官组成。

作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海外法官的薪酬高达4万英镑。

自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以来,终审法院一直以这种方式运作,它的存在有助于维护英式普通法法律体系,香港继续实行这一制度可提升其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

此前,国际社会对香港法律体系比对中国大陆的法律体系更有信心。

香港法律体系被破坏 国安法凌驾于《基本法》
在2019年,中共对香港大规模民主抗议活动进行镇压,以及实施《港区国安法》以来,香港法律体系已经受到破坏。

自2019年和2020年震撼香港的民主抗议活动以来,中共和港府已在香港实施两项国家安全法。第一部是北京于2020年实施的,第二部被称为第23条,于今年3月在香港无反对派的议会上通过。

法律专家、西方政府和活动人士表示,这些法律对香港的法治和自由造成打击。且上述两项法律均凌驾于香港宪法《基本法》所保护的权利和自由之上。

数百人因2020年《港区国安法》被捕,其中包括英国公民、媒体大亨黎智英。本月,在规模最大的针对民主活动人士的国安审判中,14人被判犯有阴谋颠覆罪,此案被称为“香港47人案件”。

“香港47人案件”的法官由亲共特首亲自挑选,且可以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审理,引发人们质疑香港政府不再遵循英国普通法体系,后者规定司法机构应该独立于政府。

在过去几年中,因国安法被捕的数百人被剥夺合法权利。例如,香港大多数因《港区国安法》而成为被告的人均被拒绝保释,许多人被长期拘留。香港47名民主人士案件判决中,一些被告在审判开始前已经被关押了两年多。

还有哪些海外法官辞职?
2020年,《港区国安法》生效后,澳洲籍的资深法官施觉民(James Spigelman)辞去终审法院法官职务;他当时表示,辞职理由“与国安法的内容有关”。

2022年,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韦彦德勋爵(Lord Robert Reed)与副院长贺知义勋爵(Lord Patrick Hodge)辞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他们认为,《港区国安法》对公民自由的威胁令他们难以继续担任这份工作。

韦彦德当时表示,香港行政机关已偏离了政治自由及言论自由价值观,而英国最高法院的法官难以在不支持香港行政机关前提下,继续参与案件审理,英国政府及最高法院也认同这一点。

另外,英国最高法院前院长何熙怡女男爵(Brenda Marjorie Hale)则在2021年中拒绝续任。

2022年,当现任英国最高法院法官从香港终审法院辞职时,当时岑耀信及郝廉思表示,他们相信“继续参与(终审法院)”将“符合香港人民的利益”。

英国政府的立场
2022年,当两位英国法官从香港终审法院辞职时,时任英国首相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在国会表示,感谢和理解两人的决定,并指两人认为受到《港区国安法》限制,无法以原有方式工作。执政的保守党的多名国会议员对辞职表示支持,指出英国法官不应协助一个没有正当程序下关押港人的法律制度。

时任英国外相莉兹‧特拉斯(Liz Truss)赞同法官决定,指出英国法官参与香港司法体系会面临打压合理化的风险。她说:“我们看到香港民主自由受到系统性侵蚀,《国安法》落实后,当地政府打压言论、新闻和集会自由。”

BBC报导,一份长达43页的法律意见于2022年发布,由包括前英国司法大臣罗伯特‧巴克兰(Robert Buckland)爵士在内的几位高级法律人士签署,他们警告称,香港的海外法官被港府用来提高信誉。

意见书告诉法官们,他们在一个司法独立“完全被破坏”的法律环境中工作,中共政府可以决定案件的结果。

前香港大律师、现任加拿大王后大学法学学者Alvin Cheung撰写了大量关于《港区国安法》后香港法律系统变化的文章。他去年告诉BBC,他认为法官们认为他们可以起到任何缓和(中共)影响是一种“妄想”。

他说,他们可以保持司法独立,因为他们基本上不会被要求审理有争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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