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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希尔顿酒店晚上没回去睡 大陆男子被罚三千

2024-6-1| 发布者:fzrjdsk

摘要:近期,大陆一男子和家人一起入住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开了2间房,住了3晚。因晚上未回房间睡觉,被酒店怀疑转让了会员价房间,多收其3000元(人民币,下同)差价。汤先生则质疑酒店监控顾客行踪、侵犯隐私。日前, ...

近期,大陆一男子和家人一起入住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开了2间房,住了3晚。因晚上未回房间睡觉,被酒店怀疑转让了会员价房间,多收其3000元(人民币,下同)差价。汤先生则质疑酒店监控顾客行踪、侵犯隐私。

日前,大陆一男子爆料称,今年5月9日,他与家人在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时,被要求签一份承诺书,承诺在该酒店住宿期间不得违规转让会员礼遇。该承诺书针对“希尔顿荣誉客会成员”,规定称若被发现违规转让会员礼遇情况,酒店将会收取每晚500元的差价费用。

该男子说,退房后,该酒店工作人员致电表示,酒店通过监控查看到他并未在夜晚入住房间,根据承诺书内容要加收他500元/房/晚的额外费用,2间房3天一共多扣了3000元。

5月28日、29日,大陆多家媒体报导该男子的遭遇。“上游新闻”报导,该男子姓汤,他表示,自己当时以钻卡会员身份入住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入住时被要求签署《承诺书》。他解释说,房间是自己本人入住,并未转让任何会员权益,因当时在倒时差,所以晚上出门,白天在酒店休息。他认为,自己只是没有在夜间入住房间休息,何时回房休息是自己的人身自由,酒店因此扣款不合理。

他还质疑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的《承诺书》“是否属于霸王条款”?酒店监控客人是否夜间入住是否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制性扣款3000元作房费,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就是属于罚款,应在账单或发票上注明,但酒店方写的却是房费,“不是侵犯消费者权益吗”?

对此,酒店工作人员称,工作人员调监控发现顾客夜不归宿,怀疑其转让会员价房间,让其补差价是保护其他会员权益等。

汤先生对酒店的解释并不认可,向希尔顿集团发送电子邮件披露自己的遭遇。5月25日,汤先生表示,已收到希尔顿集团发来的英文电子邮件回信,3000元已被原路退回。集团还在自己接下来的行程中赠送了一些额外礼遇。他说,从回信看,希尔顿酒店集团认为涉事酒店的“罚款”依据并不充分,“我对于集团公正客观的决定表示尊重和肯定”。

网民留言也质疑涉事酒店做法。“确实有高级别会员售卖权益的,但是酒店监控客人真是太过分了。”“夜不归宿被罚?哪个酒店会因为这罚客人的款?”“住个酒店还被监控,谁还敢住你们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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