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国家卫健委和中共发改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动公民签署自愿捐献器官的同意书。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幕僚长、律师陶智(Piero Tozzi)就以上情况告诉记者,建议中国民众在签署同意捐赠器官文件时,需“非常小心”,因为中国存在“非法摘取器官的行为”。 现居美国的知名的原中国盲人律师陈光诚就此情况告诉记者,中共鼓动公民同意捐献器官是“搞欺骗”。 陶智说,“《美国器官移植杂志》上有一篇非常吸引人的文章,研究调查了中国(器官移植)的医学文献。” 陶智所指的文章是:2022年,《美国器官移植杂志》上的一篇研究显示,中国外科医生和其他医疗工作者长期扮演了中共政权的“刽子手”。 该论文记录了71份中文科学出版物中的案例,显示在病人被宣布脑死之前就摘除了器官,这违反了国际公认的“死亡捐献者”规则。 陶智说,“有一条规则,叫做‘死亡捐献者规则’。该规则规定哪些器官移植是合乎道德的,哪些不是。很明显,在中国,死亡捐献器官者(dead donor)是不受尊重的。” “在中国,合法获得的器官数量和进行的器官移植数量,存在很大差异。这让人得出结论,我认为(在中国)存在非法摘取器官的行为。” “所以,我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人们都应该非常小心地签署(器官捐献)文件。” 陶智所指的这篇《美国器官移植杂志》研究报告的作者,是以色列著名心脏移植专家拉维医生(Dr. Jacob Lavee)和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研究学者、“共产主义受害者纪念基金会”(VOC)的中国问题研究员罗伯森(Matthew Robertson)。 报告作者之一罗伯森曾表示,他们的这份最新研究报告“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自2006年中共活摘器官黑幕曝光以来,国际专家、学者、机构发布了多个报告,证实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器官。 2006年7月6日,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乔高( David Kilgour)和国际人权律师麦塔斯(David Matas)发布《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确认了活摘指控;2016年6月22日,乔高、麦塔斯联合美国调查记者葛特曼发布了中共活摘人体器官的最新调查报告——《血腥的器官摘取/大屠杀:更新版》他们表示,在过去的十五年中,在大陆,估计进行了大约150万例器官移植手术。器官的主要来源是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指导原则的性命双修功法,1992年在中国长春传出,广受欢迎。中共官方统计数字显示,法轮功学员早就超过了中共党员人数。1999年7月20日,中共下令对其发动灭绝性的迫害。25年来,难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被抓捕后失踪,家人再也没有了他们的消息。 国际压力下,中共一直无法说明巨大数量的器官来源,不断地为自己“洗白”。 2023年10月,中共通过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修订草案)》, 试图将其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合法化,该条例于2024年5月1日正式实行。就此新条例,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前主席斯威特(Katrina Lantos Swett)曾发出警告“不要上当”。 2024年5月23日,武汉大学移植医学中心器官获取与分配(OPO)科主任周威对中共喉舌《人民日报》称,很多民众对器官捐献“缺乏了解”,要让老百姓“转变观念”“全社会参与”“积极营造捐献光荣的社会氛围”。 武汉是中国器官移植的发源地。2015年中共卫生部原副部长黄洁夫在武汉召开的中国器官移植大会上称,“没有湖北、没有武汉,就没有中国的器官移植。” 2017年6月7日武汉同济医院移植科毛医生在回应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调查电话时说,器官供体的信息“保密”,“我们肾移植数量上全国第一。等待时间大概也得要个把月。供体具体其它的方面,我们不了解,这个信息也是保密的。” 明慧网曾报导,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张苏遭警察威胁“割器官”:“公检法是一家,都归政法委管,打死你就像拍死一个苍蝇,明天拉出去枪毙也没有人知道,割下你的器官说你自杀,谁知道?” 对于中共频频鼓动公民签署捐献器官同意书的情况,知名的旅美中国盲人律师陈光诚告诉记者,“共产党这是一种欺骗。我听说它们(他们)把拿到驾照的人的个人信息都默认为是自愿捐献(器官);如果不改的话,你就等于默认它的设置,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共产党就是把中国人当成人矿,当成韭菜。只要它需要剥夺你的时候,不管是剥夺你的财产,(还是)你的生命、你的器官,那共产党就是会利用它所掌握的国家机器来做这样的事情。” “没有办法解释一个大活人在中国失踪了,找不到了,而且不是一例两例。” “共产党的邪恶,这只是冰山一角。”“中国很多人出去打工,失踪了的,还有很多很多。” “(非法)器官移植不是一个医生、两个诊所就可以做的,那必须有国家系统的配合。所以,只有(是中共)国家整个系统在做。我觉得这样一个罪恶就是共产党系统性的罪恶。” 陈光诚表示,他对中国民众的建议是:“不光是签器官(捐献)同意书,凡是中共让你做的,你就别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