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情人节前夕,纽约市曼哈顿华埠的公寓楼内,发生韩裔女性李妍儿(Christina Yuna Lee)遭游民跟踪入室惨忍杀害,震惊社会。凶手纳许(Assmad Nash)拒绝认罪,法庭一再延期听审。同时,一份法庭文件曝光,纽约市警局(NYPD)却因此案被告上纽约州高等法院,原因竟是太迟破门抢救受害者生命。
“虽然到场的警员有理由相信李妍儿的生命处于极度危险中,但他们没有进入她的公寓阻止犯罪,也没有提供任何可能挽救生命的行动或医疗援助。”起诉书提及,当时有两名警员站在李妍儿公寓门外,听任她在门后尖叫和被多次刺伤,称是警方的不作为才导致李妍儿丧命。
起诉书进一步指出,华埠市警局第5分局距离事发地克里斯提街(Chrystie St.)111号仅数个街区,但警方却花费了1小时20分钟才进入李妍儿的公寓,但她当时已倒在浴室的血泊中死亡,且上身赤裸,全身有40多处刀伤,而杀害她的凶手纳许则藏在床底。
这起诉讼案是由美国新闻网站《每日野兽》(Daily Beast)在5月12日率先报导,而市警局挨告的原因,还有未能在李妍儿住处对面的罗斯福公园(Sara D. Roosevelt Park)及其周围维持秩序。
有维护罗斯福公园整洁的志愿者,曾看见游民纳许在公园游荡。《纽约每日新闻》(New York Daily News)去年2月14日报导,有消息指纳许至少在10年前,曾于新泽西犯下抢劫和入室盗窃,他还在纽约市被捕过八次,多是在地铁犯下轻罪的违法行为。
对于执勤人员被卷入命案诉讼,纽约市警察局作何感想?公共信息办公室(DCPI)发言人在回复本报的信件中表示:“市警局拒绝对未决诉讼发表评论。”
根据纽约高等法院(New York Supreme Court)公布庭审记录,纳许在去年3月16日的庭审中拒绝认罪,此后的6场开庭结果都是继续“聆讯延期”(adjourned remanded)。本月底,此案将再度开庭。
命案诉讼旷日费时,没有个三、五年很难得出结果,但要成功起诉警方,并且获得赔偿,也没有想像中的简单。
李妍儿案件发生时,凶手纳许曾假扮女声,告诉警方“这里没事,不需要帮助”,而美国《宪法》保障人民的私有财产不能够被擅自闯入。
因此,警方执勤时如果没有“相当理由”(probable cause),就不能够任意破门而入,否则等于违宪。而要满足“相当理由”,最简单的条件就是警方持有法庭审查核发的搜索票(warrant)。
此外,当警方“亲眼”目睹现行犯进入建筑物中,对建筑内的使用者产生安全威胁,或是受害者亲人或受到亲人嘱托的第三方,向警方要求进入受害者的私有财产中,执法人员才有权进入屋内。
一名还在警界服务的消息人士向本报指出,自从黑命贵(BLM)运动爆发后,警方常常动不动就挨告。“为什么不告凶手(纳许)?因为告他拿不到赔偿。”
既然警方不能任意进入民宅抓人,残忍的凶手又如此狡猾,一般民众应该如何自保?
消息人士建议,有条件的民众应该在住处安装保全系统,否则就是在返家途中要尽量留意身后是否有人跟踪。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从纽约华人生活网看到的,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