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纽约东区联邦法庭审理首例“猎狐行动”案进入结案陈词环节,围绕美国私家侦探麦克马洪(Michael McMahon)和两名持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郑聪颖(Zheng Congying音译)和朱勇,是否非法充当中国代理人,跨州跟踪和威胁被中国“红通”的徐进夫妇,检、辩双方激辩一整天。
该案是美国首例针对中共政府涉嫌在美国境内非法追捕红通人物的案件。检察官表示,这是中国近十年来进行的“猎狐行动”的一部分,三名被告被控在中国政府的指示下,从2016年到2019年间,对前武汉官员徐进夫妇进行了一系列的骚扰、恐吓和监视行为,目的是迫使他们从新泽西返回中国受审。
检方在结案陈词中指出,三名被告各自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但都共享了同一个目标。朱勇负责雇用私家侦探麦克马洪,并把他的联系方式交给武汉公安系统的官员孙辉。前纽约市警长麦克马洪是私家侦探,他在知道徐进被中国红色通缉后,仍然接受来自中国政府和其同伙的钱财,但将这些钱改存进私人账户,因为“他知道这些来自中国的钱都是非法的”。
收到钱后,麦克马洪尾随徐进,找到他的新泽西州家庭住址,并搜索了政府数据库。检方说,麦克马洪在定位徐进的住址上,发挥了关键作用。郑聪颖则到徐进家外面转了一圈,并贴了一张纸条“如果你愿意回大陆坐十年牢,你的老婆子女没事。这事到此为止!”
除了这三名被告外,还有八人也因此案被起诉。其中三人已经认罪,另外五人据信仍在中国。其中,武汉公安胡骥和武汉检察官凃岚是“遣返徐进”专案组的执行人,孙辉是武汉公安系统的政法官员;肖局是武汉汉阳区检察院的检察长,凃岚的上司;朱峰家住皇后区,他负责协调并与麦克马洪联系,按日支付后者的各种行动费用。
被告律师:私家侦探是圈外人而非同伙
麦克马洪的律师拉斯伯(Lawrence Lustberg)的核心辩护是,麦克马洪并不知道自己是为中国政府工作,而只是认为自己是在帮朱勇追讨徐进的债务。拉斯伯指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来支持这一观点:
1)麦克马洪与朱勇、朱峰、武汉公安胡骥化名的Eric Yan等三人对话时,此三人一直用“公司”来称呼背后的雇主,并没有透露出任何与中国政府相关的信息。
2)麦克马洪收到的汇款来源并没有显示出来自中国政府的官员,而只是一些普通的姓名。尽管FBI根据汇款记录包括地址,查到汇款人李峰是武汉江汉区检察院的官员。
3)麦克马洪与朱峰等人的关系并不密切,而是受到了中方的不信任和隐瞒。中方还安排了另一组人同时监视徐进,并没有把麦克马洪当作自己的同伙。朱峰给同伙金洪如(音)布置任务时明讲“中国政府”,而给麦克马洪布置任务时只称“公司”。他曾告诉凃岚,这个美国人不一定听指挥,而凃岚也说“这个美国人,我管不了他这么多”。拉斯伯认为这句话表明“他们关系的基本性质”。
4)麦克马洪看到徐进被“红色通缉”的文章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参与天网或猎狐行动。他在受雇时,没有听到任何关于“天网行动”或“猎狐”的提及,这些词也是在2020年才被美国政府公开。
拉斯伯律师认为检察官的证据链有漏洞,例如:检察官声称凃岚命令朱峰把所有事情都告诉麦克马洪,次日朱峰和麦克马洪在面包房谈话51分钟,但却无法提供他们之间谈话的具体内容。而污点证人金洪如作为当时在场的第三者,因为坐在另一桌,也听不到他们说了什么。
拉斯伯律师说,检察官没有提供任何直接证据,如电子邮件、短信或证人证词,来证明麦克马洪知道自己是为中国政府工作,检方的论点只是推测。在刑事案件中,必须“毫无疑问”地证明被告有罪,而这空白部分就构成了“疑问”。
他坚持认为麦克马洪只是一个被中方蒙在鼓里的私家侦探,从日前法庭播放的“徐勤给哥哥的家书”视频文件,即可见中共政府“在背后操纵人的能力”。
他最后质疑,美国政府为什么没有及时警告美国公民,不要被中国政府利用。麦克马洪的妻子在旁听席听到这番话后,当场饮泣落泪。
三名被告均称自己是“受害者”
郑聪颖的辩护律师戈德堡(Paul Goldberger)声称,郑聪颖是一个年轻人,他只是想帮“大佬”的忙,才帮他做了一些威胁受害人的事情。他很快意识到自己做错了,所以第二天他回到现场,想要撕掉贴在受害人门口的纸条。他没有再跟那些人有任何联系,因此,他不应该被视为一个犯罪分子。
被告朱勇的辩护律师董克文在结案陈词中说,朱勇只是一个中介人,没有意识到自己被中共政府利用去追捕红通目标。他指出,没有直接证据显示朱勇知道胡骥和孙辉是中国政府的人,虽然朱勇雇用麦克马洪并把侦探的联系方式电邮给武汉公安系统的官员孙辉,但孙辉的邮箱是QQ邮箱,并非.gov政府邮箱。
他还说,朱勇提供徐进的个人信息给麦克马洪,并不等于他就知道这是一个遣返行动,而是因为他想要拿到自己的中介费。他也不应该为此后发生的事情负责任。他说,天真的美国人被中国政府欺骗了。
这三名被告都没有亲自为自己答辩。他们的律师均辩称,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为中国政府工作,而是认为自己在为一家私营公司或个人提供服务。“麦克马洪半年内只有5天监视徐家”,“郑聪颖在24小时内就反悔了”,“朱勇只在2016年9月24日到10月27日当中介,后来就出局了”,他们并没有参与其它任何活动,他们是此案的受害者。
政府反驳:三人目标一致
政府检察官在被告律师结案陈词后,对三名被告的辩词进行了反驳,指出他们都参与了一个以遣返红通人员徐进为目的的阴谋,并且都知道这个阴谋是由中国政府主导的。“三名被告之间互相认识与否并不重要,他们都清楚的知道最后的目标。”
检察官分别针对三名被告的辩护论点进行了驳斥,并且引用了他们在盘问中的供述、现场的证据和微信聊天记录等资料,来证明他们的犯罪意图和行为。
例如,朱勇在2016年介绍麦克马洪与武汉公安胡骥相识的两年之后,2018年5月他又回到徐进小姨子刘燕(音)在新泽西肖特山的住所,并拍了一些照片。“唯一的理由,就是他还在这个案子里(担任角色)”,检察官说,中方得知刘燕仍住肖特山后,2019年往刘燕家密集寄送了大量劝返的信件。
此外,朱勇被捕后对盘问他的FBI探员说,胡骥“好像跟侨联有关系”,并说“中国各(政府)部门都想抓到徐进,谁能找到谁就有奖,哪个部门能抓到哪个部门就有奖。”检察官昨日指出,如果朱勇不知徐进是中共政府要遣返的人,那他上述这些话就“讲不通”。
检察官并指出,朱勇与朱峰都与武汉公安系统的政法官员孙辉联系,“这不是偶然的”。
针对郑聪颖在贴纸条的次日返回现场,检察官指出这“不是反悔,而是回去检查看徐进是否收到纸条”。至于郑聪颖辩称说他“只收到大佬的指令,他不可能知道这是中国政府。”检察官说纸条上明确提到十年牢狱,只有政府才有权力关徐进十年大牢,而不是私人债务人或者黑社会大佬。
检察官的反驳还没有完结,周四会继续。之后法官会对陪审团进行指示,解释各个罪名的法律定义和要件,然后陪审团会闭门讨论,决定三名被告是否有罪。美国法律要求陪审团,无论有罪或无罪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会出现流审的结果。
作为首个联邦“猎狐行动”案,该案可能会成为其它类似案件的重要先例。最终,陪审团的裁决将是最关键的环节。
该案的重点不在于徐进是否是贪官,而是中共的执法人员和代理人违反国际准则,在没有得到美国政府许可或合作的情况下,暗中在美国“跨境猎狐”,强迫美国居民返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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