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纽约来的“螃蟹大盗”,长岛东汉普顿镇正在考虑将从该镇水域非法捕捞贝类的行为升级为严重罪行,以应对日益猖獗的偷猎现象。镇议会上周四(13日)听证会上,审议了一项修订后的镇法规,旨在提高对违规者的惩罚力度。
据当地媒体The East Hampton Star上周四报导,拟议的修正案将以下行为提升为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商业或娱乐性贝类捕捞许可证的人与其他无证人员协同行动,共同捕捞贝类;在捕捞贝类时使用瞭望台(有人望风)或其它监视系统(如通过车辆、电话或对讲机通讯)试图逃避当局执法;试图逃避渔警执行法规,或在没有商业贝类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卖钱而拥有贝类。
根据最后一项修正案,任何没有商业许可证的人如果被发现拥有至少两倍于娱乐限额的贝类,将被视为为商业目的(为了卖钱)拥有贝类。这也适用于任何被发现将贝类出口到镇外的人。
如果修正案获得通过,任何被判定犯有严重捕捞贝类罪的人,将被处以最高30天的监禁和/或更高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1000至2500美元的罚款。目前对无许可证捕捞贝类、捕捞尺寸过小的或超过法定限额的贝类罚款为150美元。
预计委员会将在即将召开的会议上表决通过拟议修正案。
据镇助理检察官麦克马斯特(David McMaster)和镇托管人的律师卡里略(Chris Carillo)上个月向董事会提出的建议,一些无证捕捞者是一个“有组织的螃蟹犯罪团伙”。他们怀疑这些贝类/螃蟹被销售和供应给纽约市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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