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移民危机持续升高,纽约市正向法院请求暂停实施“庇护权”(Right to shelter)的规定,10月3日具体提出请求,希望暂停庇护单身成年游民或无证移民。
纽约市府今年5月已经向法院提出请求,表示由于无法应对大量涌入的无证移民,希望暂停实施“庇护权”规定;上周纽约市长亚当斯宣布,打算修改请求后重新提出,负责审理此案的曼哈顿高等法院法官爱德华兹(Erika Edwards)命令市府在10月3日之前提出。
代表纽约市府的律师佩雷斯(Daniel Perez)如期在3日致函纽约州高等法院法官爱德华兹,具体请求在两种情况下暂停庇护单身成年游民或无证移民:(1)纽约州长或市长宣布进入紧急状态;(2)或是收容所内的游民人数比过去两年的日均水平增加超过50%,就应该免除市府必须提供收容所床位给寻求庇护者的义务。
信中还指出,市府并不要求终止法院在1981年《卡拉汉诉凯里》案(Callahan v. Carey)所颁布的为所有寻求庇护者提供住所的命令,市府只为当前特殊情况寻求立即救济措施。
亚当斯也透过声明表示,当年法院颁布的命令,从未打算适用于无证移民大量涌入的特殊情况。自去年春季以来,已有超过12万2,700名无证移民向纽约市寻求庇护,预计市府三年内将超额支出超过120亿美元,因此现状无法维持下去。
对于市府此举,当年提出庇护权诉讼的法律援助协会(Legal Aid Society)和游民联盟(Coalition for the Homeless)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强烈反对,指出市府试图推卸法律和道德义务,势必造成街头游民空前激增。前市议会议长、目前妇女儿童庇护网络WIN的首席执行官柯奎英(Christine Quinn)也表示,虽然市府只试图取消庇护单身成年人,但这项政策变化也可能影响有孩子的移民家庭,她担心移民家庭会被安置在集体收容所。
亚当斯目前已经进一步限缩单身成年无证移民入住收容所的规定,由之前限住60天,缩短到限住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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