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纽约市议会卫生委员会和青年服务委员会举行联合监督听证会,要求负责审查儿童照护合约机构背景的纽约市卫生局,出面说明申请文件累积的原因,而纽约市卫生局代表则以人力有限回应。
市议会青年服务委员会主席阿尔西娅·史蒂文斯(Althea Stevens)当天对市卫生局代表进行了一连串的提问,包括厘清市卫生局在审查儿童照护合约机构背景的手续,以及案件积累的情况。
其中最让市议员史蒂文斯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市卫生局负责审核签约机构的单位,最初只安排了15名职员?
市卫生局环卫副局长科琳·希夫(Corinne Schiff)表示,目前负责审理儿童照护服务申请的部门共有55名职员,成立初期只有15人。直到联邦在2019年修改法规,扩大筛查儿童照护服务的合约机构并增加其职员后,市卫生局相关单位才增加了40人。
2014年,纽约市通过《儿童照护与发展整笔拨款法案》(Child Care and Development Block Grant Act),由政府成立“儿童保育与发展基金”(Child Care and Development Fund),为低收入家庭提供3岁到5岁、13岁学龄及以下儿童的教育服务,包括在家托育、课后辅导与特殊教育项目等。
想要跟政府签约的儿童照护机构需要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市卫生局把关申请人的犯罪历史、性犯罪历史、儿童虐待记录等可能会对儿童产生负面影响的种种考核后,才能过关。
副局长希夫指出,由于联邦在4年前修改规定,纽约州还要求提供教育服务的政府合约机构需要额外检查职员的州外犯罪历史与上述犯罪记录。如果员工更换雇主或中断服务超过180天,需要重新接受背景审核。联邦规定,市卫生局有45天时间完成调查。
无论如何,《儿童照护与发展整笔拨款法案》都要求市卫生局每五年重新调查合约机构的背景。
市议员肖恩.阿布鲁(Shaun Abreu)因此提出两项法案(Int 1160-2023、Int 1159-2023),目标是修订纽约市行政法规,要求市卫生局加速有关儿照机构、职工和志工的背景调查,并且要求市卫生局与市教育局在调查上相互合作。
市议员茱莉.曼宁(Julie Menin)则提案(Int 0931-2023)要求,如果《健康法》规定儿照机构需要跨政府机构的执照、批准或许可,卫生局就需要与其它部门进行协调。
教育媒体“Chalkbeat”曾在2020年发文指出,社服组织“Heartshare”打算在皇后区开设5家针对身障学生开办的学前项目,就因为市卫生局繁复的考核而“黄掉”。
不过,就在今年9月中旬,布朗士一家与政府有合约的日间托儿中心,就发生了1岁幼儿尼可拉斯·多梅尼奇(Nicholas Domenici)接触芬太尼致死的恶性事件。
警方虽然已经逮捕了两名嫌犯,但一名共犯仍在逃,多名幼儿中毒。这起事件也引发了纽约人讨论加强日托中心监管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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