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区地区检察官凯兹(Melinda Katz)12月7日宣布,法拉盛一名3岁的华裔儿童11月29日傍晚在法拉盛大学点大道被车撞死,肇事的20岁司机被控过失杀人罪。
住皇后区麦斯佩斯(Maspeth)的司机凯文·戈麦斯 (Kevin Gomez)被指控开车撞死了法拉盛的3岁华童Quintas Chen,并将他拖行了约10英尺,然后开车离开。
他被指控14项罪名,包括二级过失杀人罪、二级攻击、离开事故现场不报告、犯罪性地过失杀人、二级鲁莽危害、鲁莽驾驶、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辆、非法转弯、车窗有色、违规停车、两项无证驾驶机动车罪等。如果罪名成立,他最高面临15年监禁。
根据指控,监控录像显示,11月29日下午6点39分,戈麦斯(Kevin Gomez)把他的车辆(2014白色英菲尼迪Q50)停在在大学点大道(College Point Blvd.)与41大道(41st Ave.)交界的41-04号前的禁停区,他走进旁边的甜甜圈店(Dunkin Donuts),然后回到车里。
这时一名3岁的华童Quintus Chen走在大学点大道上,走在他的父亲前面,走下了肇事者的车辆前面的路边。监控视频显示,他的头已经超过了汽车引擎盖子的顶部,他已被驾驶员看到,但戈麦斯在没有打信号灯的情况下,启动车辆进入车道,撞到了小男孩,小男孩被撞倒在汽车下方的街道上,被拖行了大约10英尺。撞人后,戈麦斯似乎放慢了车速或停了一下,然后开车离开。
小男孩的头部和颈部严重受伤,被送到当地医院后宣布死亡。
晚上8点50分,戈麦斯的车被发现停在大学点大道和Pople大道之间,距离车祸现场4个街口。他的车辆驾驶员位置对出的侧踢板上有血迹。
调查发现,肇事车辆的车窗颜色过深,挡风玻璃的透光率仅为11%,驾驶员侧车窗的透光率为0%,均低于70%的法定值。
戈麦斯在第二天前往市警局109分局询问车子下落时被捕。
检方说,戈麦斯只有学习驾照,按照规定,21岁以下持学习驾照者开车时,必须有持正式驾照的人陪同。而且他的汽车登记和保险均已过期。
皇后区地区检察官凯兹(Melinda Katz)表示,没有什么比无证驾驶对公共安全更致命的威胁了。司机在夜间驾驶一辆未注册、未投保的车辆,其挡风玻璃和车窗颜色都很暗,即使在光天化日之下你都几乎看不透。届时将在法庭上展示3岁儿童Quintus Chen的惨死是被告鲁莽、不负责任和漠视人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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