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环保厅的执法人员(ECO)继续开展执法行动,重点关注纽约市商家非法买卖龙虾,以及与贝类有关的卫生和入侵物种法规的问题。
根据环保厅28日公布的执法报告,1月31日至2月1日,五名执法人员对北布碌崙和王后区的多家批发商和零售商进行了检查。有两家批发商因为没有获得环保厅(DEC)的许可证在纽约开展业务,收到罚单。第三家批发商因出售的100只龙虾尺寸过小,也收到罚单。执法人员并向另一名零售商开出罚单,因为他在不卫生的条件下储存了200多只蛤蜊和牡蛎,执法人员没收了这些贝类并进行了适当处理。
环保厅官网有提供螃蟹、龙虾、贝类和各种鱼类的捕捞条例,包括20多种鱼类及海鲜的尺寸规定,以及开放捕捞的季节等讯息。以龙虾为例,甲壳长度最小3又3/8英寸,最大5又1/4英寸,详情可登录链接:Https://www.dec.ny.gov/outdoor/7894.html。
2月6日,州环保厅派出三名便衣警员,重点关注与贝类有关的卫生和入侵物种法规。 警官缴获了非法出售的血蛤、非法重新包装的贝类、在未被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批准的水域捕捞的生牡蛎,以及在不卫生条件下储存的贻贝。
根据DEC的规定,对贝类的收获和转售有严格的规定,旨在防止食源性疾病的传播。这种重新包装和销售贝类的行为需要获得多个许可证,但该商家未获得相关许可证。执法人员随后没收并销毁了这些贝类,因为无法追溯贝类的来源和安全性。执法人员向店主发出了违规通知书,将此案提交纽约市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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