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议会3月7日通过由市议长欧德思(Adrienne Adams)提出的202号决议案,该决议案呼吁纽约州议会通过提高家庭护理员工资并改善他们工作条件的立法,并呼吁州长签署该法案。
根据纽约州劳工厅的规定,从事整天工作的家庭护理员,虽然工作24小时,但仅得到13小时的报酬,因为假设了护理员有8小时的睡眠时间和3小时的用餐时间。
市议会的决议案认为,为了解决家庭护理员的公平工资问题,改善家庭护理员的工作条件,必须对纽约州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的支付、劳动法规和其它政策进行修改。
州议会立法(S.3189-A/A.8821和S.7800/A.8470)《家庭护理公平薪酬法案》(Fair Pay for Home Care Act)和《家庭护理储蓄与再投资法案》(Home Care Savings and Reinvestment Act)这两项立法,要求提高家庭护理员的工资,废除按人头付费的医疗补助管理长期护理计划,代之以按服务收费的模式,以削减医疗管理成本,并确保患者护理的连续性,以及对提供服务者以充分补偿,即24小时轮班所有时间都有保障性工资。
欧德思说,家庭护理员应该得到更高的工资和更安全的工作条件,以体现他们的劳动价值。至关重要的是,要与州合作通过现有立法,改变阻碍这一重要且不断壮大的劳动力群体获得13小时以上工资的州法规,并推进公平的工作标准。
纽约州众议员、州议会老龄委主席金兑锡(Ron Kim)3月7日发表声明说,他曾发表一份长达100页的报告,显示纽约州最大的一个家庭护理提供商,内部发生的合法化的工资盗窃行为。然而,许多服务提供商强迫工人进行私人仲裁,并迫使他们以极低的金额达成和解。家庭护理员应该得到更好的待遇,现在是结束剥削性的24小时轮班制的时候。
护理员工会1199SEIU副主席肖布(Helen Schaub)曾经解释,为何纽约州无法通过12小时工作制。他说,因为护理员的工资很大一部分由纽约州财政支付——来自医疗补助计划(俗称白卡,Medicaid),但这笔钱支出巨大,这也是为什么钱被卡着无法通过的原因,如果通过12小时工作制,缺口的资金有9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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