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让路法》(Move Over Law)扩大实施,从3月27日开始生效,汽车驾驶人即日起必须避让所有停靠路边的车辆。
“让路法”是《车辆与交通法》(Vehicle and Traffic Law)第1144-a条的俗称,从2010年生效实施,要求汽车驾驶人开车接近紧急车辆或危险车辆,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垃圾车和工程维修车辆等必须让出一条车道;在无法安全变换车道的情况下,则必须在超车时减速。
州议会去年6月再度通过修法扩大“让路”,要求汽车驾驶人必须避让所有停靠路边的车辆和车道上的人员,或是减速通过,以避免发生碰撞。州长霍楚去年10月签署成为法律,今年3月27日起生效。
州长办公室表示,从2016年到2020年,全州有37人因为车辆抛锚停在路边而被撞死。全国每年有近300名司机在路边遭撞身亡。《让路法》的制定就是为了防止此类悲剧发生。另据美国汽车协会(AAA)的统计,全国每年约有23名路边工作人员和急救人员在救援抛锚车辆时丧生。
全美50州都有类似的“让路”法律,但是美国国家公路运输安全管理局(NHTSA)报告称,全国71%的驾驶人不知道“让路”法律。为此纽约州车辆监管局(DMV)从上周起就陆续利用广播、社交媒体和其它户外看板提醒民众,展开宣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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