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布碌崙第43选区市议员庄文怡(Susan Zhuang)16日宣布,她提出新法案“Intro. 907”,要求纽约市警局、市住房保障和发展局等市府机构在全市范围跟踪报告“霸占房屋者”(squatters)的情况;目前被归类为民事违法行为的霸占房屋行为,并未被记录或报告,与其它租赁案件没有区别,而无法得到追究或进行执法。
庄文怡表示,为了更好地解决纽约市霸占房屋问题,必须掌握数据,只有掌握了一定的数据,才能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她说:“解决霸占房屋问题的第一步是记录和公布这些事件的数据。我的提案将要求纽约市警局、纽约市住房保障和发展局(HPD)和311等市政机构,公开报告有关擅自占屋事件的数据。这些数据将包括物业的地址、街区和地段、议会选区、占屋事件的持续时间以及问题是怎么引发的。这项立法对于加强公共安全、保护房主、租户以及纽约市民的集体利益,皆意义重大。”
到目前为止,房屋业主在处理房屋被霸占的问题时,难以拿到记录报告,由于信息匮乏,受害人和有关人员求助无门,感到无望。庄文怡说,如果该法案通过,这种情况将最终得到改变。
第12选区市议员莱利(Kevin Riley)以及包括多数党和少数党领袖在内的十多位市议员共同联署发起了该法案,因此该法案获得了两党的支持。
市议员莱利说:“目前,市府并没有追踪这些事件发生的地点以及是怎么发生的,这往往使房主与潜在的资源脱节,只能在法庭上独自抗争。通过这项立法提案,我们必须了解这些情况,以便市府能够做出适当的回应,并为这些房主提供收回房屋的途径。”
布碌崙戴克高地(Dyker Heights)67街的一处独立房被霸屋者霸占,霸屋者在房屋内还引发了一场火灾。邻居给警察打电话,但是警察按照当前的法律也无能为力。
庄文怡还表示,她很快将在市议会提出另一份决议案,要求其他市议员支持州参议员卡塞拉-斯潘顿(Jessica Scarcella-Spanton)提出的新法案。该法案要求定义什么人是霸屋者,将成为合法租户所需的时间,从30天延长到60天,将霸屋行为定为非法入侵住宅(squatting criminal trespass)。
庄文怡说:“霸占房屋应该是刑事案件,而不仅仅是民事案件。”“这不是租客和房东的案件,他们不应该被视为租客,他们没有租约,没有权利住在那里。”
纽约市最近爆发了多起霸占房屋事件,引起各界关注。纽约州长霍楚4月22日上午签署纽约州新财政年度预算案,这项预算案同时附带修法,将“占屋者”排除在“租户”定义之外,因此今后屋主碰到有人未经许可或未经签定租约就擅自占屋时,可以直接报警,请警察进行干预,驱逐占屋者,不必再上住房法庭申请强制驱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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