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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第九次延长补件回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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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hrshw 发表于 2021-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疫情反弹,美国移民局12月30日宣布,再次延长申请人回复移民局通知的期限(USCIS Extends Flexibility for Responding to Agency Requests),这是继2020年3月30日第一次发布延期通知后,美国移民局第九次发布延长回复该局所要求提交的文件的期限。

这个期限宽限适用于移民局在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26日之间发出的请求、通知或决定,申请人可以在通知写明的截止日期到期后60天内进行回复。这些通知或决定的类别包括:

证据请求-补件通知(RFE);
入籍申请N-14表格的补件通知(N-14);
拒绝意图通知(NOID);
撤销批准意向通知(NOIR);
撤销及终止区域投资中心意向的通知;

N-400入籍申请的重新审查另外,对于N-336表(要求就入籍程序中的决定进行听证的表格)、I-290B表(上诉或重审申请表格),如果移民局的决定是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26日(含)期间做出的,那么I-290表、N-336表可以在移民局做出决定后的90天内提交(之前的期限是60天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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