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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共和党吿“非公民投票”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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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hrshw 发表于 202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d13496333-155433-600x400.jpeg 在市长亚当斯周日允许“非公民投票”立法自动成为法律之后,纽约市逾80万非公民最早可在明年的市政选举中投票。纽约共和党主席和一批共和党籍的民选官员周一(10日)向法庭提交诉讼,要求法庭发布永久禁令、停止该法实施。

诉状表示,纽约州宪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官员的立法代表必须由“人民”选举产生,而“人民”又被定义为仅限公民。

诉状指控亚当斯、纽约市选举局和纽约市议会:(1) 违反纽约州宪法,非公民投票法与纽约州宪法规定的投票资格直接冲突;(2)违反州选举法;(3)违反市政自治法,通过将选民扩大到一大批非公民选民,非公民投票法显着改变了纽约市选举官员的方法。

有关非公民投票法的影响,诉状写道,大约一百万成年非公民住在纽约市,估计非公民选民的人数约为80万,对比纽约市大约五百万活跃的登记选民,非公民在未来的纽约市选举中,可能会占选民的15%或更多,这比许多市政选举的胜选优势(margin of victory,MOV)要大。

胜选优势(MOV)是指投给获胜的候选人,与第二名候选人得票份额的差额。例如,如果候选人A以55%的选票赢得选举,而获得第二名的候选人B赢得45%的选票,则获胜者的MOV为10%。MOV可用于衡量选举竞争力、政党或候选人实力,以及间接衡量特定政策或一组政策的受欢迎程度。

诉状表示,通过大幅给选民数量“注水”,非公民投票法将稀释美国公民的选票。

《非公民投票法》将大规模改变选民的构成,这将迫使选举公职的原告改变他们竞选公职的方式,这将对他们未来胜选的可能性产生重大影响。这也将导致政党调整他们的策略,以及改变资源分配。

“对每一个美国公民的一记耳光”
“我们发誓要使用我们武器库中的所有法律工具来阻止这项违宪和非美国的法律,”纽约共和党主席朗沃西(Nick Langworthy)在声明中说,“法律很明确,道德更明确:我们不应该允许其它国家的公民在我们的选举中投票。”

他批评亚当斯向激进的市议会低头,允许该措施成为法律,没有在周日午夜截止日期之前动用否决权。朗沃西说,现在唯有诉讼能阻止左派实现消除公民与非公民之间所有界限的目标。

“投票权是我们最神圣的特权和义务之一,”史坦顿岛区长福塞拉(Vito Fossella)说,允许80万非公民投票,包括来美国不到30天的人在地方选举中投票,是对每一个美国公民的一记耳光,贬低成为公民的意义,也是对每一个遵守法律、参加公民课程并向美国宣誓效忠的移民的侮辱。

州参议员兰扎(Andrew J. Lanza)说,“这项法案显然违反了宪法,削弱了公民身份的意义,毫无疑问是为了窃取合法公民选民的选举权。”

国会众议员玛丽奥说,投票权是一项只赋予美国公民的神圣权利,“没有什么比维护选举制度的完整性更重要的了,该立法违反了州宪法,削弱了美国公民的声音,不属于符合我们城市绝大多数人的观点。我们期待着法庭上的那一天。”

黄友兴:提案得益的不是华人
除了共和党籍民选官员外,纽约同源会主席黄友兴也是原告之一。他说,从该提案得益的不是华人,华人始终是少数,不会改变目前华人在纽约市的影响力;第二违反目前法律;第三侵犯了他来之不易的投票权。再深一层,该法可以全面改变目前选举格局,令外国势力入侵,很不妥,一句话概况“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纽约市长移民事务办公室的数据显示,纽约有超过80万的非公民,其中有13万人来自多米尼加共和国,超过11.7万人来自中国。

黄友兴说,他在社区见过的华人,“没有人赞成(非公民投票),认为对华人有害,更冲淡华人在纽约的影响力。所以我们要阻止执行,明年选举有这些人来登记,我们要尽快阻止。”

其他原告还包括州众议员Michael Reilly、Michael Tannousis,以及市议员David Carr、Inna Vernikov、Joann Ariola和Vickie Paladino。


投票是权利还是特权?
移民权利倡导者“纽约移民联盟”(New York Immigration Coalition)昨天反驳共和党诉讼,认为这“纯粹是对移民社区和民主的攻击”。

纽约移民联盟执行董事Murad Awawdeh在一份声明中说:“由于公然压制和剥夺某些纽约人的投票权无法获得民众支持,共和党人将其明显的反移民和种族主义议程告上法庭。”他誓言“不会允许”让这个诉状“颠覆纽约人的意愿”,从而确保纽约市“拥有全国最具包容性的民主”。

布碌崙意见人士凌飞说,归根到底,这是关于“投票是特权还是权利”之争,他认为投票和执照一样是特权。“就像开车,你不仅仅对自己负责,也要为别人负责,因为你投票也间接影响到政策,不只为了自己。”

凌飞说,美国国父在设计美国民主时已经设了门槛,“不给你便利,要工作日投票。牺牲自己一天工作去投票,从而把好的选民筛出来。只是后来左派把投票说成一种权利,什么门槛都不要。投票应该有门槛,你是这个国家的公民才能够去决定国家和社区的方向,而不是由只在这里停留30天的外国人决定。”

他说,“虽然美国历史上有过非公民投票,也有很多附加条件,比如有产业,美国一直以来对投票设门槛,特别现代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公民体制下,走回头路说不过去。”

市选举委员会现在必须在7月之前开始制定实施计划,包括选民登记规则和规定,为市政选举创建单独的选票,以防止非公民在联邦和州竞选中投票。

凌飞说,纽约州选举法明文禁止外国公民投票。纽约市带了一个很坏的头,成为全美最大的开放非公民投票权的地区,“本身公民选举已经漏洞百出,再扩大,只能越搞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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