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纽约州长霍楚签署了有关堕胎权在内的6条法律,保护纽约州的堕胎者以及提供堕胎服务者。日前,美国最高法院被泄露出来将推翻罗诉韦德案后,纽约州的立法者便采取行动,推出相关法案。
这6条法律包括:
S.9039A/A.10094A:为干涉受保护的堕胎权确立诉讼理由。这个法案让个人可以针对一些反对他们堕胎的人进行起诉。
S.9077A/A.10372A:为堕胎服务提供者提供法律保护。比如通过引渡与堕胎相关的嫌犯,禁止法院与反堕胎的外州法庭合作。
S.9079B/A.9687B:对居住在生殖健康服务合法州的患者提供服务的医疗保健从业者,禁止对其提出不当行为指控。
S.9080B/A.9718B:禁止医疗事故保险公司对提供堕胎的医院采取不利行动;
S.9384A/A.9818A:将堕胎提供者以及患者包括在地址保密计划中。
S.470/A.5499:检查未满足健康和资源需求的怀孕服务中心,授权研究其影响。
上个月,美国政治新闻媒体“政客”(Politico)透露,美国最高法院的大多数法官准备推翻罗诉韦德案,这个传闻在全美掀起轩然大波。纽约州左派的立法者们立即起草了上述最新的保护堕胎法案。
“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是德克萨斯州的一名女性罗(Roe)向达拉斯县(Dallas County)地方检察官亨利‧韦德(Henry Wade)提起的诉讼。她说,根据德克萨斯州的法律,堕胎在很大程度上是非法的,这侵犯了她的宪法权利。
罗是“珍妮‧罗”(Jane Roe),是诺玛‧麦考维(Norma McCorvey)的化名,她是一名第三次怀孕的单身母亲,她想要堕胎。她起诉达拉斯总检察长韦德,因为德克萨斯州一项法律规定终止妊娠是犯罪行为,除非是强奸或乱伦,或者母亲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1973年1月22日,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以7票赞成、2票反对的结果宣布,德克萨斯州反堕胎法律违反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当法律程序”条款,此判决成为影响全美50个州的法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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