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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四千元水费债 7年后华人房子被法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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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hrshw 发表于 2022-7-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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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除了一旦被发现不缴纳税款,后果难以想像外,欠水电费也千万不要忽视。

一对华人曹某某和彭某某因水费纠纷未解决,拖欠政府水费,却误以为律师已经帮他们打掉账单,还把财政局发出的警告信函当作“欺诈邮件”、不予理会,结果他们的房子被市府按照“税务留置权”出售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又转卖给了另外的人。

根据这对华人夫妇向布碌崙民事法庭递交的诉状,他们原来家住布碌崙班森贺区,在2010年1月左右,他们向纽约市府提出4,793.03美元的水费争议,但因为英语水平有限,无法自行解决水费纠纷,一直拖到2011年6月左右,曹太太才去找律师解决,交了一笔钱后,她“以为律师会解决水费纠纷问题,便没有再跟进这件事”。

事实上,纽约市府每年5月通过向第三方公司出售税务留置权(tax lien),来追缴被屋主拖欠的各种税费。在2011年年中或之前,纽约市已经对曹太太的房产设了留置权。到2011年8月10日左右,纽约市将该物业的留置权出售给第三方。在2012年9月24日左右,留置权人开始采取行动,拍卖房产。

在此期间,政府一直有寄信通知。从2011年开始,这对夫妇收到大量信件,从2014年12月开始,除了大量政府信件,还有陌生人来敲门。

曹太太在起诉书中说,由于英语水平有限,他们不理解其中的内容,加之律师说会处理她的水费纠纷,也就没有回复财政局发来的信函,她甚至怀疑这些警告信函是骗局,因为她家在2011年7月被贼入室盗窃,她以为自己“身份被盗窃”了。

她在起诉书中表示,因为身份证丢失,她曾联系信用卡报告机构、检查自己的信用,看看有无发生身份盗窃。看到生成的信用报告上有一个她完全陌生的地址,她相信自己的身份已被盗用。

结果,2015年2月26日,两人的房产在公开拍卖中被出售给第三方。在2017年3月底前,两人被法警封屋逐人。

两人的房产被“法拍”(foreclosure),价格只售出705,000美元,市府扣下两人欠缴的水费和利息后,将剩下的676,932.66美元给回两人。曹太太说,该房产的市场价值超过100万,却被70万法拍, 几乎打了七折。

此前为解决水电费争议和赎回法拍房,曹太太和彭先生曾前后聘请过两个律师,于是两人在2017年和2018年两次入禀法院,吿两家律师行欺诈,寻求赔偿。

两起官司一直打到2019年底,内容涉及“律师聘用合同”(Retainer Agreements)的有效性问题,还有律师费的争议,一方认为律师费交了,一方认为还欠律师费、合同自动无效,以及在律师事务所担任义工、协助执行“聘用协议”的人在案子中的责任等等,最后由法官仲裁。但房子已经收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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