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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盛绑架案 被告被控12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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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hrshw 发表于 202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日法拉盛发生一起华人绑架案,根据刑事控告书,两被告——32岁的翁升腾(Shengteng Weng,音译)和25岁的王凯(Kai Wang,音译)在布碌崙七大道把受害人绑架至法拉盛40路的一处地下室,实施非法拘禁、威胁、殴打及抢走手机。被告被控二级绑架、二级抢劫、一级非法拘禁等罪名。

根据刑事控告书(criminal complaint),住在皇后区木边的翁升腾和住在法拉盛的王凯,在8日早上6点半左右,在布碌崙7大道4611号楼宇内,拿出一把枪和一把蓝色的刀,对受害人陈某进行威胁;命令陈某上车,被告把车开到法拉盛40路,把陈某锁在40路131-46号的地下室。

控告书说,在地下室,王凯对受害人陈某扇耳光,并抢走陈某的手机。

根据警方的消息,受害人在手机被抢走之前,通过手机短信向友人求救并请求其报警,警方追踪受害人的手机信号,来到了案发地址外,这个地下室为地下赌场。

警察在上午7点左右,收到一名布碌崙女性的求助,称她的男性友人通过手机短信,告知他被人用枪和刀劫持到法拉盛,因此求救。警方通过受害人手机的GPS,追踪到法拉盛40路的案发地点外,看到路边停着一辆蓝色奥迪,遂上前问询。

车内的男子神色慌张,警方随后在他的车上搜出一把折叠棍、弹药与毒品,立即将其逮捕。另一名同伙在地下赌场的监控录像看到警察到来,便数次殴打受害人的脸部,抢走他的手机,向不明方向逃窜。

市警察局出动特警协助109分局,先解救出受害人,根据被抢的手机信号,锁定在逃嫌犯。在上午8点左右,逃跑的嫌犯返回案发现场,声称要取回奥迪轿车,从而当场被逮捕。

根据起诉书,两名被告被控二级绑架、二级抢劫、三级抢劫、一级非法拘禁、三级攻击、二级威胁、二级非法拘禁、盗窃、非法持有盗窃财物、三级攻击未遂、三级威胁等十二项罪名。

两被告将于7月13日在布碌崙刑事法庭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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