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约5个月缠讼,纽约州高等法院(Supreme Court of New York State)曼哈顿法庭16日驳回联合教师工会(United Federation of Teachers)与纽约州教师工会(New York State United Teachers)的请愿,判两家特许学校机构透过第三方成立联合特许高中,并未违反州法规定的特许学校名额上限。
“毫无疑问,由《纽约特许学校法》(New York Charter Schools Act)授权的每份特许证书,允许让幼儿园到12年级的学生接受教育。”法官弗朗克(Lyle Frank)在判决书中写道,他也负责审理纽约市学校的预算案。
被教师工会盯上的两家特许学校办学机构,分别是“布里拉大学预备特许学校”(Brilla College Preparatory Charter Schools,以下简称布里拉特许学校)与“公立预备特许学院”(Public Prep Charter School Academies,以下简称公立特许学院)。
今年3月下旬,联合教师工会与纽约州教师工会,以及若干家长,向法庭递交请愿书,指控上述两家在布朗士与曼哈顿提供多所幼儿园到国中(K-8)的教育机构,2019年更新特许学校执照时,除了要求将教学年级调整成幼儿园到12年级(K-12),顺势服务学生到高中部,还达成协议成立“联合高中”,也就是“顶峰合作学院”(Vertex Partnership Academies),并由第三方的“文图伙伴网络”(Ventoux Partnership Network)负责经营。
根据州法,特许学校不能既调整教学年级,又另外开设特许高中,这样形同“两边揩油”(double-dip)。
因此,联合教师工会与纽约州教师工会指控这种联合高中是“违反纽约州只能有460所特许学校的上限”。
不过,纽约州立大学董事会(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s Board of Trustees)的“特许学校委员会”(Charter Schools Committee)已经在去年底批准这项联合高中的特许学校执照更新。
法官弗朗克也在裁决中指出,特许学校委员会也批准了类似的联合高中申请,但教师工会并不提。
“根据现有章程,这些学校的学生数量是不变的⋯⋯双方都清楚,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条文禁止特许学校让其它实体机构经营他们的学校。”裁决书中写道。
“与请愿者(教师工会)的论点相反。”弗朗克写道,“很明显,是对现有特许学校进行修订,而不是创建新的特许学校。”他还表示,教师工会没有资格对特许学校的许可证更新提出质疑,只有未参与诉讼的市教育局有权声称这么做会对纽约市公立学校系统造成损害。
对于法庭裁决,联合教师工会的回应显得相当不情愿。《纽约邮报》16日报导,联合教师工会发言人称:“法官的裁决不是要让‘两边揩油’的特许学校,可以通过这份裁决来绕过特许学校法规,在联合高中创造更多名额。”
据报导,纽约州立大学特许学校委员会主席贝鲁克 (Joseph Belluck) 则表示:“我们对法官的决定非常满意——我们一直认为我们的行为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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