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大部分州,汽车都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出行工具。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行车也伴随著风险。系好安全带,是降低行车风险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美国的许多州,包括新泽西和纽约,法律都规定,司机和乘客在行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我们在处理人身意外伤害的案件时,经常有客户在咨询赔偿责任问题时问到:如果我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是否也需要对自己的伤势及损失负一定的责任?
在纽约州,只有司机和副驾驶座的乘客必须佩戴安全带。然而有趣的是,尽管纽约警察不可以因为后座乘客没有佩戴安全带为由而拦下机动车,但是若机动车因为其他原因,比如超速丶闯红灯等被拦下,警察发现后座乘客没有佩戴安全带,仍然可以对后座没有佩戴安全带的乘客进行处罚。
在新泽西,小于8岁或者体重低于80磅的小朋友,都不被允许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而应该坐在后排特定的安全座椅上。可以坐在副驾驶位的小朋友,必须拥有特定的安全座椅。我们有时会看到有的妈妈将哭闹的小孩放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虽然这样方便安抚小孩,但却是违法的。
如果您违反了以上的规定,您将会被处以45美元的罚款。考虑到佩戴安全带是如此的重要,大部分人都认为45美元的罚款太低了。不过,设立罚款的目的不是为了“敛财”,而是为了让大家明白佩戴安全带的重要性,保证大家的安全出行。
如果一起车祸导致了乘客或者司机的死亡,那么死亡的司机或者乘客在事故发生时有无佩戴安全带,可能会对事故的赔偿金额产生巨大的影响,但一般不会对责任认定有特别大的影响。法庭绝对不会因为受害者没有佩戴安全带,而完全免除肇事一方的责任。
律师会为不同的案子制定不同的辩护策略。比如,如果一位司机因为超速驾驶撞向了另外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但是因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受害司机因为冲击力飞出了汽车而死亡。此时,如果辩方律师可以证明,死亡的结果并不是由汽车撞击造成的,而是由于其未系安全带出汽车而造成的,那么在认定肇事司机赔偿金额时,陪审团就会把这一因素考虑进去。此时,就需要由律师分析事实,根据诉讼实践经验,获取相关的专家证词以说服陪审团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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