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达飓风(Hurricane Ida)去年在纽约市造成13人丧生,其中11人住在非法的地下室,在这场由天灾造成的悲剧届满周年之际,纽约市主计长兰德(Brad Lander)8月30日发布报告,呼吁制定“地下室居民保护法”,将地下室公寓合法化,严格管理,保障住户安全。
兰德在声明中说:“艾达飓风的悲剧让人们注意到:我们成千上万邻居住在地下室的危险性,但一年过后,我们几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报告估计,全市五区的一到三户住宅中,共有42万4,800套地下室和地窖公寓,尤以皇后区中部和东部,以及布碌崙东南部等蓝领地区的集中度最高。这类公寓的十分之一,约4.3万套面临淹水风险;随着全球气候变迁,到了2050年,这个数字可能会上升到13万6,200套,也就是三分之一地下室公寓面临淹水风险。但是目前地下室租户几乎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因为这些公寓大多是非法出租。
根据州法的定义,地板到天花板高度一半以上在地面上,称为地下室(basements),也就是俗称的半土库,这类地下室公寓允许住人;高度一半以上在地面下称作地窖(cellars),也就是俗称的土库,不允许住人。
地下室公寓几乎都没有登记,大部分是非法的。住户大都是低收入民众、移民和有色人种,权利没有保障,只要市府接获投诉,随时可能下令地下室住户撤离。但是随着全市房价持续上涨,这些弱势民众除了地下室,通常也没有其它地方可住。
兰德因此建议比照纽约州议会1982年制定的《阁楼法》(Loft Law),制定“地下室居民保护法”,为地下室公寓出租提供永久的解决方案,以保障住户权利。
“地下室居民保护法”的具体措施大致如下:创建一个“地下室委员会”来监督和管理;要求业主向委员会登记名下所有的地下室公寓;政府向业主提供资金,以安装基本安全设施,包括一氧化碳、烟雾探测器和防淹水装置等;规定租户和业主的基本权利和责任,如驱逐保护和基本服务等;建立洪水预警系统和安全检查制度;对于所住地下室公寓因为不安全,而必须撤离的住户,市府和州府应该提供可负担住房。
声明中说,现在就应该采取行动,强化地下室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并要求和协助业主进行改善以挽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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