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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控枪法部分条文 遭联邦法官禁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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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hrshw 发表于 202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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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新的控枪法部分条文11月7日再遭联邦法官宣告违宪,禁止实施。

这起诉讼是由上州六名拥枪者所提起的。雪城(Syracuse)联邦地方法院法官萨达比(Glenn Suddaby)11月7日裁定,纽约州《隐蔽携带(枪支)改进法案》(Concealed Carry Improvement Act)部分条文,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所保障的持枪权,因此纽约州不得禁止在精神病院、礼拜场所、公园、动物园、剧院、会议中心、抗议活动和酒吧等场所携带枪支,也不得禁止隐蔽携枪许可证的持有人在其它“限制地点”携带枪支。

法官还裁定,纽约州也不得要求隐蔽携枪许可证的申请人,证明他们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伴侣或室友的姓名和联系信息,或者交出他们过去三年的社交媒体账户资料;但是法官同时裁定,纽约州仍然可以禁止人们在时代广场、公共游乐场、图书馆、托儿所和学前班等场所携带枪支。

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发言人表示,他们将在详阅裁决书之后决定下一步。

对于联邦法官的裁决,共和党纽约州长候选人李修顿(Lee Zeldin)11月8日表示支持,他说:“他们(纽约州)通过的(控枪)法律是违宪的。从他们通过的那一刻起我就说过,被推翻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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