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长霍楚(Kathy Hochul)已签署一项法案,将纽约州法律中的“外国人”(alien)用词,替换为“非公民”(noncitizen)。
该法案(S9333/A10147)规定,凡是涉及大麻、公园、公共卫生、劳工、公共机构、房地产、经济发展和一系列其它主题的法律文件中,其用词变更将立即生效。州法中除了“外国人”(alien)用词替换为“非公民”(noncitizen),“非法外国人”(illegal alien)用词则要替换为“无证非公民”(undocumented noncitizen)。
法案中所附的备忘录写道:“纽约将与联邦法规中预期的语言一致,对其移民展示尊重和人道。”
“S9333/A10147”法案由民主党纽约州参议员拉莫斯(Jessica Ramos) 和州众议员黛维拉(Maritza Davila)提出,在州议会民主党席位占优势的情况下,参众两会通过了该法案,后由州长霍楚签署生效。
纽约不是第一个这样做的州,科罗拉多州和加州都从各自的法规中删除了“外国人”(alien)一词。
去年4月,拜登政府已下令主管移民查缉工作的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和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官员,停止使用“非法外国人”、“外国人”和“同化”(assimilation)等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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